中紀委近日對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強調要進一步嚴明紀律,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執行。
6個典型問題看似都是吃吃飯、旅旅游、擺擺宴席、發發補助的蒜皮小事,這些問題放在過去著實有些不值一提,然而所涉黨員干部無一不是受到“嚴懲”,因為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無視 “八項規定”,無視群眾利益,無視民心所向。
中央制定“八項規定”,充分體現了求真務實、狠抓作風轉變的堅定決心,實踐証明,“八項規定”深得民心,干部作風明顯好轉。但仍有一些領導干部還在左顧右盼,抱有觀望、“避風頭” 等心理,認為改變作風是中央刮起的“一陣風”,“雷聲大、雨點小,不會動真格”,結果隻能是損人不利己。
通報再次表明中央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決心,不論是縣委書記,還是村支部書記,不論是“有權”的財政局長,還是“有錢”的國企老總,不論是基層一線的街道書記,還是垂直管理的地稅局長,凡有無視規定、我行我素者,定會讓你無處藏身。
當然,僅是依靠懲處的力量仍然不夠,轉變作風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既要有合理的懲戒機制,批評、警示、處罰那些改進作風不力的觀望干部和落后分子,也要有科學的激勵制度,表彰、激勵、提拔那些積極改進工作作風成績突出的領導干部,隻有堅持不懈,那些懷有觀望、僥幸、“避風頭” 心理的領導干部將無法“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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