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倡導下,我們欣喜地看到了社會正能量的“回歸”,“最美教師”、“最美媽媽”、“最美司機”,越來越多的“最美”不斷涌現。一年一度評選的“感動中國”年度人物,更是讓我們感覺到雷鋒其實就在我們身邊。
其實,在我們身邊,不乏大大小小的學雷鋒活動,也不缺學雷鋒的典型。然而,捫心自問,我們都做好事了嗎?顯然,學雷鋒的思想內化過程,要上升為人的主觀意志,要外化為每個人自覺自願的行動。 時下,一些領導干部,發號召作動員,下文件作部署,讓社會公眾好好地向雷鋒同志學習,而偏偏將自己置於學雷鋒的“外圍”,擔心因此有“作秀”之嫌。事實上,領導干部的先鋒表率作用發揮得好不好,關系一群,影響一方,責任重大。領導干部更應該主動帶頭做雷鋒好事。 還有,就是“做給誰看”的問題。一些言教重於身教的標語式宣傳,沒有把“做雷鋒”的主體真正放在自己身上。有的人“做雷鋒”,面對的是記者的鏡頭,注重的是“表演”的程式,這樣“做雷鋒”,身累心更累,往往還吃力不討好。事實上,“做雷鋒”可以隨時隨地,不分對象。“做雷鋒”,不需要做給誰看,達到幫助自己快樂的目的就行。 當然,“做雷鋒”是有難度的。毛澤東同志就說過,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隻有當“做雷鋒”成為習慣,當我們不再覺得是在“做雷鋒”而是在“做自己”的時候,每個人就自然都成了“雷鋒”,做好事就是做平常事。 學雷鋒精神重在做雷鋒好事。社會轉型期、矛盾凸顯期,更需要我們在多元價值取向中凝聚起做好事當好人的道德共識,才能最大限度激發雷鋒精神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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