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宜黃原縣委書記邱建國到瓮安原縣委書記王勤,再到靜樂原縣委書記楊存虎,這些官員因拆遷、群體、吃空響等事件,迅速被免職,但不久后又悄然復出,真可謂“去也匆匆,來也匆匆”。免職、復出都在片刻之間,引發了公眾廣泛質疑,覺得太過隨意。
有人可能說,官員出了問題、做錯了事,本來就該對此負責,而且越快處理越能說明對公眾意見的重視,予以免職更能體現問責力度大,警示作用明顯﹔另者,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免職官員認識到錯誤后,及時改正,表現突出,復出有何不可?
上述所說表面看似有理,深入分析起來,可能就會有疑問。比如,有的地方剛出事,馬上就對相關官員予以免職處理,如此之快,問題是否查清?問責是否過重?另外,有的官員長者一兩年,短者一兩月就復出,這麼一點時間,他們就“反省好了”、“改造好了”、“做出成績了”?
好一個快字了得,讓人覺得太不嚴肅,造成的危害也不小。一名普通干部成長為領導干部,可以說非常不容易,除了組織的培養,也離不開個人努力,沒有真憑實據,說免就免,不僅是浪費人才,對免職官員也不公平。快速免職、快速復出,公眾還會覺得在“忽悠”他們。
免職、復出如此隨意,跟上級部門和上級領導有很大關系。在新媒體時代,某地出了什麼不好事,很快就可能引發廣泛關注、成為輿論焦點,造成很大負面影響,為消除網民憤怒,地方立刻將部分官員免職,以挽回社會影響。等避過風頭,再將官員復職任用。
如此做法,是不實事求是的,是欠妥的,是治標不治本的。在免職時,公眾是投以熱烈的掌聲,當地也很快從輿論中“解放”出來。但問題也有可能隨著免職不了了之。不久后,為了安撫免職官員,讓他們復出,又會引發新一輪輿論熱潮,對當地來說,帶來了更壞影響。
平息輿論、安撫干部,不能簡單的免職、復出了事。平息輿論,就得拿出真誠姿態,首先承認錯誤,表示徹查真相﹔其次深入了解,查明真相﹔第三根據真相,處理干部。相信這樣,公眾會理解的,也會投以掌聲,被處理官員也會“心服口服”。官員復出,就得公開透明,事先公布官員復出的理由和程序,官員復出得正大光明,民眾看得清楚明白,才不會再次引發關注和聲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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