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原局長鄧弟,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鄧弟尤其喜歡在春節前收禮過“大年”。他先后26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4萬元、港幣10萬元和9萬元購物卡,其中22次是春節前收受的。(據11月26日《法制日報》)
根據有關媒體的公開報道:“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判處鄧弟有期徒刑10年,繼續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32.5萬元及面額為4.1萬元的購物卡。”貪官落馬,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而鄧弟的案發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受賄的典型特征就是一半犯罪事實都發生在春節前,看似正常的人情往來,卻夾雜著不可告人的權錢交易,發人深思,惹人警醒。
近年來,隨著反腐敗力度的不斷加大,一系列腐敗案件被查處,一大批腐敗分子被繩之以法,有力地震懾了敢越雷池者。事實雄辯地証明:無論是誰,無論官職多高,無論做過什麼貢獻,隻要搞貪腐,都會受到嚴厲懲處,概莫能外。可是,就是有那麼一部分心術不正之人,還是“秉性難移”,隻要手中擁有那麼一點的權力,就想著謀私利。他們也清楚,明著權錢交易,肯定很容易被查處,於是就千方百計地變著花樣貪污受賄。
貪官貪污受賄,各有各的辦法和借口,在他們看來都是“萬無一失”。就像前面提到的鄧第,受賄不找其他時間,就喜歡春節前。也許在他看來,節日期間,所有人都忙著過年,在這樣熱鬧的時間段,可以以節日“來往”的名義收受錢財,掩人耳目,而且風險極小,不容易被人發現,一旦被查辦也有自己的一套說辭。但是,鄧弟所謂的“萬無一失”,隻不過是自己的“一廂情願”,到頭來“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害苦的還是自己。鄧弟所謂的“掩耳盜鈴”,看似荒唐,但絕非他一人這樣想、這樣做,值得警惕。
還是一個價值觀和權力觀的問題。當官是為什麼、當官應該怎麼做,值得各級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想清楚。中國共產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利益的代表,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黨的性質和黨的根本宗旨決定了黨員干部的公仆性質。既然身為人民公仆,就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對於各級官員來說,既然選擇了從政,既然選擇了做官,就該把錢財等身外之物看得淡一些、再淡一些,而將組織和人民的信任看得重一些、再重一些,珍惜榮譽,珍惜干事創業的機會,守住自己的那口人生清泉。人生的成功絕不僅僅停留在擁有多少財富上,通過自己的工作和努力,得到組織和人民的贊許是比金子更可貴的東西。從思想上“通”很關鍵。
貪腐如同高壓線,碰者必將粉身碎骨,不管是什麼理由和借口,手握權力之人都不要存在任何的僥幸心理,否則就會有和鄧弟之流一樣的人生結局。各級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就是要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斷地改造自身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砥礪品質,錘煉作風,提升修養,自覺抵制一切錯誤思想的侵蝕,將注意力轉移到工作中來,真正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盡到自身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