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嶺市火車站門前的一幢5層樓房屹立於馬路中間,經過該路段的車輛行人都得繞行而過,被網民稱為“最牛釘子戶”。華西都市報記者昨日聯系上“最牛釘子戶”的戶主、67歲的羅保根及所在溫嶺市大溪鎮下洋張村的村干部,詳細了解了羅保根成為溫嶺“最牛釘子戶”的始末。(2012年11月23日《華西都市報》浙江溫嶺最牛釘子戶:60萬建的房賠26萬當然不搬)
從報道中不難看到,浙江溫嶺市火車站門前的一幢5層樓房屹立於馬路中間的確不雅觀,也不安全。因為汽車從新修復的公路都要經過這裡。那麼,被網友稱為“最牛釘子戶”不搬的理由在哪?筆者以為至少有三條理由:一是,國務院辦公廳曾經出台過“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可見,高層堅決糾正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和力度。二是當地政府嚴格按照中央要求辦事,沒有對這樣的“釘子戶”,採取強制措施,而是從關心被拆遷戶的切身利益出發,鐵路新區、大溪鎮政府及下洋張村等部門相關人員多次上門與其溝通,做其思想工作。三是“最牛釘子戶”不同意拆遷的理由是,拆遷補償太少了,家裡又窮,沒有什麼生活來源,地也沒有了,生意又做不了,沒有簽署拆遷同意書,原因是,政府補償為21萬,但重修房屋需 80余萬,補償遠遠不夠。
但實際上,官方說的與被拆遷戶說的仍有差別,官方說,目前該戶思想已有明顯轉變,基本接受拆遷補償政策。而“最牛釘子戶”告訴採訪的記者,他們並未同意拆遷,也不會搬走,除非政府同意補償要求。政府補償為21萬,但重修房屋需 80余萬,補償遠遠不夠。
這就是說,“最牛釘子戶”並不是不同意拆遷,而是因為拆遷補償不到位,與他們補償要求還有距離。
問題的症結,在於補償問題,而不是“最牛釘子戶”的固執。60萬建的房子,賠償26萬元,誰願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