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試點學校,今后均須挂“標志牌”接受監督。標志牌應設在學校大門口、食堂或其它醒目位置。(2012年11月18日新疆網訊)
11月18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營養改善計劃的所有試點中小學(含村小、教學點),均要設置統一標志牌。去年11月,全國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標准為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此項計劃中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排資金5.03億元,惠及喀什、和田和克州的24個縣、84萬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國家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由中央財政每年安排160億元,對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校期間給予每人每天3元標准,提供營養膳食補助。在新疆,這項工作也在按計劃如期舉行,為保障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順利實施,新疆投入7億元專項資金用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薄弱學校食堂建設工程,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並投入使用。通過營養餐就是讓農村學生得實惠,讓農村學生享受到更多更公平的實惠。
但是如何保障農村學生營養餐的安全,放心,而且更公平?監督是少不了的,那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試點學校挂“標志牌”接受監督,讓監督到位,更讓學生放心,得實惠。
營養餐挂“標志牌”接受監督,監督的既是學校,更是安全,是讓學校足額有效地發放營養餐,而且要讓每一份營養餐安全放心,這就會讓學生放心,更讓家長放心,讓學生得到更多更好的實惠,從而享受到社會的優秀成果,享受更多的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