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特權”亮劍,為“政治清明”護航--評論--人民網
人民網

向 “特權”亮劍,為“政治清明”護航

倪洋軍

2012年11月14日16:47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 字號

胡錦濤同志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強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隻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

權大還是法大的問題,其答案不言自明。但是,總是有些黨員干部擺不正“權”與“法”的關系,屢有“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行為發生,不但踐踏了法律的尊嚴,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而且損害了黨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中央告誡“領導干部不得有特權思想”,並且向“特權”亮劍,這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反腐敗斗爭的內在需要,同時也是對黨員干部的關心與愛護,體現了中央建設“清明政治”的信心和決心。

權力向來是把雙刃劍。權力必須受到監督和制約。沒有監督和制約的權力最終會變成洪水猛獸,不僅傷害社會,還會傷害到黨本身。十八大報告強調,要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應該明白權力是人民賦予的,絕不能將用於服務人民的權力變成向人民伸手要的資本。黨員干部也是普通人,沒有任何特權可言,在個體和法律之間,必須是“人服從於法”“法大於人”。遵守法律應成為每個黨員干部的一種自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更應帶頭知法守法。

黨員干部在帶頭遵守法律、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基礎上,還要維護中央的權威和黨的集中統一。胡錦濤同志在報告中突出強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一定要自覺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辦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組織之上。任何將權力凌駕於組織之上的行為,也是要受到嚴懲的。

權力腐敗是最嚴重的腐敗。反腐敗問題解決不好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對此,中央一貫高度清醒、態度堅決。十八大前夕,中共十七屆七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關於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給予薄熙來、劉志軍開除黨籍的處分。這充分表達了黨中央堅決懲治腐敗的決心,同時也是在嚴厲警告領導干部不得有特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隻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十八大報告更是將反腐敗工作提到了“依法治腐”的高度,強調指出,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健全反腐敗法律制度,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

教育不是萬能的,但是離開教育是萬萬不能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抓好黨性教育這個核心,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堅定政治立場,明辨大是大非。很難想象,一個黨性不強、立場不堅的干部,能很好地對待並使用手中的權力。因此,向“特權”亮劍,首先要掀起“頭腦風暴”。

權力具有延伸性,領導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教育管理不到位,也往往會成為“特權”者。因此,向“特權”亮劍,絕不能忽視領導身邊人。胡錦濤在十八大報告中提出,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既嚴於律己,又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報告中對高級領導干部特別提出警告,預示著中共反腐將不止於個案,而將是“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黨的領導干部應該反對特權思想,一定要嚴格區分職務行為和非職務行為,要依靠制度來管理領導干部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正確看待手中的權力,應該時刻以黨的利益為重、以大局為重,不允許存在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不允許存在凌駕於黨規黨紀之上的特殊黨員﹔要自覺反對特權思想,從內心深處將超越法律和制度的“特殊”視為恥辱,為人民盡忠盡責、服務效力。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通過制度建設建立一套完備的、便於群眾監督的辦法,這才是管好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有效的途徑。

“特權思想”不是與生俱來,也不是揮之即去的。因此,向“特權”亮劍,絕不是畢其功於一役的事情,必須立足實際,著眼長遠,加強制度建設,狠抓制度執行,建立健全權力監督制約以及預防權力犯罪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根本上遏制特權思想、預防權力腐敗、維護法律尊嚴。十八大報告向全黨發出號令,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相關專題

分享到:
(責任編輯:陳惠照(實習)、謝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