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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广安市农民工务工返岗、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解读

2021年02月26日20:01    来源:广安在线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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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返乡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广安市具体有哪些补贴支持政策?补贴多少?记者对此进行一一解读。

返乡就业可获得社会保险、岗位和求职补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旭洲介绍,对返乡就业的农民工,广安市进行了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岗位补贴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身有残疾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

返乡创业可获得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

李旭洲介绍,返乡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以及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申领创业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创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大学生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四川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四川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及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对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最高可贷20万元,小微企业根据招用职工人数最高可贷300万元,并给予部分财政贴息。

“六类人员”可获得职业培训补贴

李旭洲介绍,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900至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以实际参加的培训类别、培训项目标准为准),对其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给每天50元的生活费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五类人员及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与鉴定收费标准一致。

返乡创业人员发展农业生产相关支持政策

据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欧小松介绍,返乡创业人员发展农业生产,将分别获得支持和补贴。

发展种植业方面,将获得地力保护补贴,根据上级财政拨付补贴资金除以核定补贴面积,确定补贴标准,每亩140元左右;稻谷补贴,2020年全市稻谷补贴金额为5541.49万元,平均补贴标准约为52.72元/亩;种粮大户补贴,补贴对象为主要生产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2021年全市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为303万元,各县区根据辖区内规模生产经营者的具体数量和规模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

发展生猪产业方面,将获得用地支持,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养殖设施;环保支持,简化养殖场建设环保审批流程,可在项目业主作出不得从事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承诺后,允许其开工建设,并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险支持,对于购买生猪保险,保费由财政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养猪场户只承担20%;金融支持,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养殖场户,在信贷资金投向、投量、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放宽生猪信贷担保条件,降低担保费用,缓解养殖场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基础设施配套政策,凡市内新建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养猪场,其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由县(市、区)政府负责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处。

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将获得支持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优先支持在乡镇及产业重点村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经营主体,特别是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单个实施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对11大类,22小类,55品目,230个档次的机械,最高补贴10.8万元,最低60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鼓励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等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用水用地条件等方面都有政策支持;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技能培训,把返乡创业农民工优先纳入高职扩招计划,给予50%的一次性学费补助。对大学及以上学历人员成功创办家庭农场的,各县(区市)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在武胜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对参与制度试点职业农民240人购买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分别给予一次性3000元、1000元的保费补贴,对建立产业基地进行产业补贴及完善道路、蓄水池等配套设施,对产业贷款实施2%的贴息补贴,对特色产业保险实施50%保费补贴。(广安日报记者 卢琴)

来源:广安日报

(责编:李强强、章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