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城南国际商业中心环形巷一门市业主因向雨水管网内倾倒餐厨废水,被市城管执法局开了限期整改的罚单,并处罚金200元。据了解,这是《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首次处罚乱倒污水的案例。
“《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26条第3项规定,禁止乱倒污水、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对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科科长李春桃介绍说,自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市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了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
该局通过开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让执法人员做到应知尽知,熟练掌握。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张贴标语、显示屏播放等形式开展宣传宣讲,让广大市民了解并遵守条例内容,自觉爱护市容环境。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集中培训42次,召开座谈会25次,培训执法人员865人次,组织考试32场次。共张贴海报1246张、发放明白纸21164份,开展街面宣传34次,上门宣传4087户,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19次,利用大型LED刊播37次、中小型(含门头、出租车等)LED刊播1949次。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依据《条例》共办理简易程序执法案件1328件,一般程序执法案件21件,处罚金5.8万余元。(曾春华 记者 杨雪莲)
来源: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