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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如何处理农民问题

2020年04月17日10:27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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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同志始终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在经济上切实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充分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

  ●邓小平同志高度赞扬农民的创造精神,尊重实践、尊重群众。

  ●农村改革实际上是从给农民自主权开始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效,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把农民的手脚放开了。

  ●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邓小平同志认为,要重视农民的物质利益,激发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邓小平同志强调,农村的基本政策,随着实践的发展,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补的修补,但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邓小平同志历来十分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始终关注农民问题,在领导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对解决“三农”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重要探索。他关于“三农”问题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他在如何正确对待农民、处理好同农民的关系、调动农民积极性等方面,总结和创造了一套体现我们党的宗旨、符合我国国情的十分管用的指导原则,对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把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

  解决“三农”问题要靠发展,归根结底要靠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国80%的人口是农民。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他还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农民有了积极性,农业就发展,农村就繁荣;什么时候农民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农业就萎缩,农村就凋敝。邓小平同志总结我国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始终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他在1985年的一次讲话中总结说:“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邓小平同志关于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的思想核心是,在经济上切实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充分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解决好了,农民的积极性就会迸发出来,并且会保持下去。按照邓小平同志这个思想,在农村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实行任何一项政策,都必须首先考虑是维护还是损害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有利于调动还是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能够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政策就是好政策,就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并坚持下去;否则,就应当调整和改正。

  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总结农民的创造,经过加工提炼,形成正确的政策,用于指导全国农村工作,这是邓小平同志推进农村改革的基本方法,也是农村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发展乡镇企业这两项农村最重要的改革,都是农民的伟大创造。邓小平同志以一个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者的眼光和勇气,高度赞扬农民的创造,使这两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迅速推广到全国。他说:“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乡镇企业容纳了50%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那不是我们领导出的主意,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在这里,邓小平同志实际上提出了指导农村工作的基本原则,这就是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广大农民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直接参与者,农民中间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由于农村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社会文化环境等都有很大差异,农民的生产生活、脱贫致富,靠政府是包不下来的。只有放开农民手脚,鼓励农民大胆实践,大胆创造,才能找到适合当地情况、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找到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各种问题的有效办法。

  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效,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改革实际上就是从给农民自主权开始的,打破了高度集中统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取消对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诸多限制,允许农民根据市场的需要和自己的意愿,选择生产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允许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区域合理有序地流动就业。农村改革,纠正了违背经济规律的“一刀切”“瞎指挥”“大呼隆”和“大锅饭”等做法,把农民的手脚放开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因而非常见效。这是农村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我们在农村办任何事情、做任何工作,都必须承认和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而不能侵犯、更不能剥夺农民的自主权,否则就会在农民那里碰钉子。

  给农民实实在在的利益

  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能不能使农民得到更多看得见的利益,是能否把农民积极性调动起来的关键。邓小平同志讲:“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根据这一思想,我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关系进行了改革,肯定了农民创造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都是自己的”分配模式。同时,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按市场规则与农民打交道,因而激发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民是最讲实际的。有利于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政策,就能够得到他们的拥护。谁能帮助他们过上好日子,他们就拥护谁。可以说,物质利益不仅决定农民是否有积极性,也决定他们的政治取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农村政策之所以得到农民的拥护,就是因为这些政策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使农民的日子一天一天地好起来,解决了温饱,走上了小康之路。

  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农民拥护的政策就不要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们党在农村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基本政策,包括: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放开农产品市场,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等等。这些基本政策,符合执政为民的要求,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广大农民强烈要求保持稳定不变。邓小平同志尊重农民的意愿,一直强调要保持农村基本政策稳定不变。他指出:“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当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补的修补,但总的要坚定不移。”邓小平同志关于保持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思想,是十分明确的,也是一贯的。稳定政策,才能保证农村改革沿着市场取向不断深化;稳定政策,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稳定政策,才能稳定人心,从根本上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韩长赋 据2004年8月31日《人民日报》)

  来源:广安日报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