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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客运安全有了“保护网”

2019年06月18日11:40    来源:广安在线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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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发布了《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分别对驾驶人安全驾驶责任、乘车人乘车行为规范和维护运行秩序、运营企业责任、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等作出要求。《规定》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

  连日来,《规定》在我市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载体,详细了解《规定》内容。目前,我市公交公司针对《规定》的内容已经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了培训,乘客也对《规定》表示点赞。

  对于广安永祥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1路驾驶员张小兵来说,《规定》的发布让他吃了一颗“定心丸”。5月28日发生的惊险一幕,至今让他记忆犹新。当天,他驾驶101路公交车从前锋出发,向广安南站行驶。出发时,车辆搭乘了一名饮酒后乘车的乘客。在错过站点后,该乘客屡次要求下车,张小兵没有理会。随后,该乘客多次辱骂甚至抓扯张小兵的衣领,车内乘客纷纷对其进行劝阻。最后,在其他乘客的帮助下,该名乘客被送往万盛派出所。

  “做公交车司机多年,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张小兵坦言,许多乘客错过站点都会要求中途下车,而公交车不到站点不能停车,这时部分乘客就会辱骂驾驶员甚至出现过激行为,这让驾驶员心理负担较大。“《规定》的出台,不仅对驾驶员的行为做了详细的要求,也对乘客的行为进行了约束,让我们可以放心安心驾驶。”

  同样,广安广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路驾驶员周海波对《规定》的出台也感到非常惊喜。“驾驶公交车7年,遇到一些提出无理要求的乘客,但公交车是为所有乘客服务的,不能因为个人耽误大家的出行。”周海波告诉记者,在《规定》出台后,公司就分批次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了培训,通过线下当面学、线上自己学的方式,他快速了解了《规定》的具体细则,对自己应履行的职责铭记于心。

  除了驾驶员以外,乘客也是公交安全的主体。此次《规定》对于乘客的行为也进行了约束。

  5月30日,在广安日报社的阅报栏前,几位市民围着报纸刊登的《规定》仔细阅读着。“自从万州公交车坠河事件发生后,这才注意到城市公交客运安全也是不容忽视的。”市民李永兴说,在广安生活多年,他看见过乘客不到站要下车的、错过站要下车的、把气都撒在驾驶员身上的,自己也经常会对这类行为进行劝阻,但不讲理的乘客始终觉得自己没有做错。“《规定》的出台明确了乘客的义务,促使乘客遵守应该遵守的规则,这对公交客运安全大有益处。”

  市民王红梅对于《规定》的即将施行也感到十分期待。“我每天都会乘坐8路公交车上班,每个在城市里生活的市民都离不开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更应该遵守《规定》,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营造安全的乘车环境。”王红梅这样认为。

  “《规定》的出台非常好,我会坚守乘客应遵守的规则,对于不遵守规则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的行为也会进行阻止。”乘客黄凤说。(广安日报记者 雷彬)

  来源:广安日报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