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是要我们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建设自己幸福美满的生活。只有团结得好,一切建设事业才能顺利地进行。
1953年1月20日,邓小平设宴招待来北京的青海果洛区藏族参观团和甘肃南部牧区各民族参观团全体人员。他致欢迎辞说:“民族政策是要我们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建设自己幸福美满的生活。只有团结得好,一切建设事业才能顺利地进行。”
邓小平一直非常重视民族团结友爱,认为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只有搞好民族团结,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他曾说,“现在我们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搞好团结,就是工作做得好,就是成绩”。为了消除民族偏见、疏通民族关系,党和政府派遣民族工作访问团、慰问团深入民族地区,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地区也组织了大量的参观团、国庆观礼团等,到北京和其他城市、农村,参观、学习与访问。通过这些活动,增进了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增强了各少数民族同胞对党和政府的政治认同,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的关心下,中共中央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全面落实了民族政策。邓小平还根据我国民族关系的实际,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并说:“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
邓小平在指导民族工作过程中一再强调,要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1953年2月,邓小平在给毛泽东并党中央写信时指出,“在进行民族区域自治及有关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过程中,必须强调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党中央采纳了邓小平的意见,在给新疆的批语中专门指出:“针对干部和人民的思想认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此点请加以注意。”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多次提出建立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对于热爱祖国、拥护统一的民族人士,邓小平给予真诚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