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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择了邓小平(85)

2018年08月29日09:01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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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中国成立起用大约100年时间,分三步基本实现现代化(2)

以上,邓小平着重论述的,还只是“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后两步,即从实现“小康”到达到中等发达的两大目标。这是整个现代化发展战略的主要部分。关于第一步目标,1982年中共十二大报告曾经有着这样的表述:为了实现二十年的奋斗目标,在战略部署上要分两步走,前十年主要是打好基础,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后十年要进入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这实际上是把小康战略在步骤上分解为两步,即前十年和后十年。关于这个问题,邓小平较明确的谈话大致在1986年至1987年期间,是在对我国20世纪80年代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成就的概括基础上产生的,是对小康步骤的细化。他在1987年4月会见西班牙副首相格拉时的论述较有代表性。他说:“我们原定的目标是,第一步在八十年代翻一番……达到五百美元。第二步是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一千美元。”正是在这次会谈中,邓小平比较完整地描绘了从新中国成立到21世纪中叶100年间中华民族的宏伟蓝图。他说,这是我们的雄心壮志!半年后,党的十三大以政治报告的形式,把从新中国成立起用大约100年时间,分三步实现现代化这样一个发展目标和步骤,明确规定下来。江泽民在评价这个发展战略时,也指出:这个战略目标,既不是急于求成,也不是无所作为,而是符合我国实际,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

李鹏在谈到邓小平设计的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时说:

“小平同志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尊重客观的经济规律,这就是说,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底子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这样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因此他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要分三步走的这样一个战略目标。也就是说,首先要解决温饱问题,然后达到‘小康’水平,然后再用三十年到五十年的时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是按人均的国民生产总值来计算。这样就为我们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一个非常具体的奋斗目标,有强大的凝聚力,有具体实现的目标,也鼓舞了大家的斗志。小平同志提出的这样一个三步走的战略方针,是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的,也是高瞻远瞩的,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也是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是十多年来邓小平多次阐明的一个重要观点,也是他为当代中国逐步摆脱贫穷所设计的一个战略步骤。

1992年春在南方视察时,他再次强调了这个政策的重要性:“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部分先富”政策是新时期调动人民劳动生产积极性,从物质生活极端贫困中走出来的光辉起点。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邓小平就针对扼杀人们劳动积极性、导致共同贫穷的平均主义“大锅饭”体制提出过严厉批评。1978年12月,他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报告中提出了一个极富远见的思想。他说: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他强调,“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可见,邓小平提出“部分先富”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突破旧体制的束缚,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进入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多次谈到“部分先富”政策的正确性。1983年1月,他在同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和农业部门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1984年2月,他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要让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来,搞平均主义不行。这是个大政策,大家要考虑。1986年3月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他又重申了这个思想: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的这个亏。

正是在邓小平关于打破平均主义,提倡勤劳先富思想的指导和扶持下,以包产到户为基本形式的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城市经济改革经过试点并全面铺开以后,创造了承包制、租赁制等新的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出现了一批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凡是贯彻这个“大政策”比较好的地区,经济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事实证明,“部分先富”是一个成功的正确的政策。

邓小平和以他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之所以大力倡导和推动“部分先富”的政策,除了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按劳分配”的原则有着深刻的理解之外,也是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实际的。首先,中国经济呈现着极强的不平衡性。大致说来,发达程度由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依次递减,沿江沿海地区基础好,技术力量比较雄厚,工商业较发达,一旦政策适宜,很快就可形成强劲优势。尤其是一些毗邻台、港、澳的地区,利用其地理便利和悠久的人员往来、海外贸易传统,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和一些优惠政策的扶持下,脱贫致富,在短短几年之间即可实现。而内陆,尤其是西北地区,由于各种条件所限,要使经济很快攀上新的水平、人民生活有较大的提高,还要有一个长期的艰苦过程。所以,地区之间要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是一个有早有迟、有快有慢的长期过程;其次,在致富的主体即人的因素上,同样有着明显的差异。即使同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社会环境下,人们的文化素质不同、劳动态度不同、技术水平不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对社会的贡献差别很大,按照按劳分配原则,领取的报酬也不能相等。这也决定了社会的各个成员之间不可能同步富裕。那些贡献大、产出多的劳动者,多得是应该的。现阶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在不触犯法律的条件下,财富占有多少不同,生活富裕程度不同,这都是允许的。人与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所以,邓小平说: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高屹)

(未完待续)

(责编:李璐颖、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