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后人们才知道,1979年邓小平就说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2)
在1994年增补后再版的《邓小平文选》第二卷,有一篇极为重要的文章:《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79年11月26日上午,邓小平会见了美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达光等人。会见中,邓小平就四个现代化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问题回答了客人的提问。
会见快结束时,林达光向邓小平提出了一个十分尖锐和敏感的问题。
林达光问:您是不是认为过去中国犯了一个错误,过早地限制了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方面限制得太快,现在就需要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指引之下,扩大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作用?
出乎客人的预料,邓小平的回答是那样的明确,而且还超出了提问的范围。他说:
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同样地,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好东西,包括经营管理方法,也不等于实行资本主义。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这当做方法,不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
尽管这次谈话仍然强调了“计划经济为主”,在考虑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时还没有把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考虑在内,但这是我们党的领导层中对社会主义也能搞市场经济问题最早、最深刻的论述,是对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重大突破。
从邓小平的新思路到全党的共识,毕竟还有一个实践的印证和理论的成熟过程。
实际上,邓小平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在他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过程中,还有许多重要思想。1998年11月出版的《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就有不少新的材料,包括:生产要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地的市场要面向全国,用经济的办法管理经济;企业间要有相互竞争,这不是一个什么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问题;像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当然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经济交往,但中国最大的市场还是在国内,特别是农村市场;要大胆利用外资,包括借款,但借款必须放在有能力偿还的基础上,市场应该是有进有出的市场;搞单一经济有很多问题不好办,很难解决就业问题,很难摆脱世界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要保持适当的发展速度,处理好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中央要有效地进行管理,越开放越要善于管理,等等。这些重要思想对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避免和消除世界经济中消极因素带来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提出:不要再讲计划经济为主了旧的模式的破除和新的模式的建立,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邓小平又多次反复论述了“计划和市场”的问题。
1980年1月,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在讲到寻求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发展经济的道路时,提出了“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提法在党的领导人中也是第一次使用,邓小平使用的两个“调节”,其意蕴是很深刻的。可惜的是,1983年编辑《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时,这句话却被改成了当时规范化了的提法:“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直到1994年《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再版时,这句话才又恢复了原貌。
1982年7月26日,在同国家计委的负责同志谈长远规划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不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得不好,就会糟。
在筹备党的十二大的过程中,部分经济学家再次提出要重视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作用的问题,但在党内引起了不同意见。有人认为,过分强调市场的作用,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二大报告重申了“计划经济为主体、市场调节为补充”的原则,说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1983年春节前夕,为了实地考察和了解本世纪能不能实现翻两番的目标,邓小平到了浙江,到了江苏。在古城苏州,他对那里的社队工业的崛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江苏省领导同志向他汇报说,苏州社队工业的成长和发展,凭借的是灵活的经营机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基层改革的实践再一次启发了邓小平,他深有感触地说:“看来,市场经济很重要!”
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人们特别是理论界对经济体制模式认识深化,尤其是邓小平等党的主要决策人的推动,在向全面改革推进的形势下,我们党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出现了重大突破。1984年9月9日,国务院总理给邓小平和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写了题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三个问题的意见》的信。信中提出:“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沿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邓小平、陈云分别在9月11日和12日批示同意。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起草工作就是在新的方针指导下进行的。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为全面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存在不是暂时的和一定范围内的。邓小平对这个《决定》评价极高。他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
但是,还应当看到,这个《决定》在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这一点上,仍没有突破。(高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