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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择了邓小平(64)

2018年07月18日08:21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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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年后人们才知道,1979年邓小平就说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按照邓小平的设计,中国的经济改革是自下而上由农村到城市逐步推进的。改革给中国大地带来了生机,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希望,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矛盾和困惑。改革越深入,越向我们提出更多的问题和更高的要求,改革究竟要走向何方?改革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目标模式?

  改革之际,邓小平就给了人们一个基本的方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我们的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是一场伟大的试验。在改革之初,我们对改革的目标并不是十分清楚的。改革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一个探求的过程,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而且荆棘丛生,充满了“雷区”“禁区”。但是,不改革没有出路,我们只能“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去寻找新的目标模式。

  改革从哪里来?向何处去?我们回避不了计划与市场的问题,传统的观念统治了我们几十年,改革每遇到这个问题,就令人们望而却步,步履维艰。

  不破,不立;不告别过去,就不能走向未来。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也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当改革的实践把中国进一步推向商品经济的大潮时,我们开始醒悟,走出传统观念所造成的思想误区,才能拥有一片蔚蓝的天空。

  在经过十多年的艰辛探索之后,我们终于认清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我们改革的目标模式。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这一目标模式被写进了党的十四大报告,随之又被载入《党章》和《宪法》,从而成为全党的共识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这一目标模式的选择来之不易。

  19世纪末,马克思曾设想,社会主义社会将有计划地组织全社会的生产和经济活动。1906年,列宁就明确提出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两种对立的社会基本制度。十月革命后,俄共(布)曾一度试图利用战时共产主义这种特殊历史时期准备“直接过渡”,“消灭货币”。列宁之后,在斯大林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指导下,形成了高度集中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其特征是排斥商品流通,否认价值规律在生产领域的调节作用,拒绝利用市场机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通过实物分配方法来管理经济。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的一个传统观念就是: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搞社会主义只能实行指令性的高度集权管理的计划经济。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接受了苏联的经济理论,照搬了苏联的经济模式。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期,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急促完成之后,计划经济开始支配着中国的整个经济生活。

  不可否认,作为一种战时共产主义保障体制,传统的计划经济在一定时期内,对于保证国家利用强制力量集中资源从事大型项目建设,超前达到部分工业化目标,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也曾取得过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实绩。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日趋复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性和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国有制为追求目标,搞“一大二公”,排斥或限制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遏制竞争,使经济难以搞活;以平均主义为分配方针,抵制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对经济活动实行行政的、指令的、直接的管理,政企不分,投入高,产出低等。这些,严重妨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对此,我们党曾有所认识。陈云在二十世纪50年代就提出要注意市场调节问题。毛泽东在“八大”前后也曾考虑过只要社会有需要,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些“资本主义”,并对“权力过分集中”提出过批评。但是,由于不能突破传统的教条和模式,在“左”的指导思想不断干扰下,我们始终走的是一条高度集中的行政指令的计划经济的道路,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逐渐失去了活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事业的发展,我国实际已经逐步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与此同时,在邓小平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号召下,也勇敢地探索了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邓小平对创立这个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

  改革之初,我们党就开始意识到完全实行计划经济的不足。1978年7月至9月间,在国务院务虚会上,许多经济学家就批评了要求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左”的观点,提出应更多地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孙冶方提出:“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薛暮桥提出应当为长途贩运平反,要利用市场搞活流通,等等。在这次会议上,李先念明确说过“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新提法。1979年2月,李先念在一次会议上又说,他同陈云谈过计划与市场的问题,陈云同意在计划经济的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补充,“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补充,不是小补充,而是大补充”。1979年3月,陈云指出:几十年来,无论苏联还是中国,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是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随后,我们党开始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认识,并为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和十二大所确认。相对于排斥市场调节的完全的计划经济观念而言,确认市场调节的作用,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对于社会主义能不能搞市场经济这样的本质性问题,十几年后人们才知道,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曾做了回答。

  1997年,《百年潮》杂志刊印了邓小平1978年12月初为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亲拟的手写提纲。这份珍贵的手稿中有这样一条:“自主权与国家计划的矛盾,从价值法则、供求关系来调节。”显然,此时的邓小平已经有了市场经济思想的酝酿。(高屹)

  (未完待续)

(责编:赵亮、李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