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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八大全体会议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

2018年07月06日14:27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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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

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八大全体会议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关于执政党自身建设,报告明确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面临着新的考验。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为此,“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

邓小平历来强调制度治党的必要性。他痛感制度缺失和制度失效的严重性,“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

回顾党的历史,邓小平指出,“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这一概括实际上强调,纵观党的历史,凡是制度治党坚持比较好的时期,革命和建设事业就能取得巨大成功,忽视制度治党的时期,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往往陷入低谷。因此,邓小平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党的制度建设,对制度治党作了深入思考,为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提供了历史镜鉴。(记者 武娟 整理)

(责编:赵亮、李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