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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文秘工作

2018年03月01日10:34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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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少一点有好处”

1975年,邓小平在一次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规定配一个秘书,就不要用多了嘛!秘书少一点有好处,自己亲自动手、勤恳一点,多动一点脑子,对自己好处多啊!”他批评一些领导干部有惰性和官僚主义,“不亲自动手,不动脑筋,靠秘书办事,讲五分钟话都要人家写成稿子照着念,有时还念错了。”

邓小平在革命战争年代,直到“文革”开始前,都只有一个秘书。他坚持自己起草文件和报告,不让人给他写讲话稿。1946年2月,中央致电刘伯承、邓小平:近日马歇尔、张治中、周恩来三人小组要到新乡前线视察停战后的情况,要求国共两方的司令官前往汇报商谈,并带一份备忘录给三人小组。刘伯承司令员担心备忘录不能按时写出来,起草人也因时间太短感到紧张。于是邓小平亲自动手,他一边写一边念给刘伯承听,3个多小时一气呵成。

邓小平要求文件,哪怕是重要文件,都要压缩文字,重复的话要省略,可以不说的话要坚决压缩掉。

1950年9月,西南财政部起草了《西南军政委员会对五O年农业税征收工作的指示》送邓小平审核。邓小平对这份文件做了很多修改,并写了一段评语:“这个指示内容无问题,文字拿不出去,重复的话很多,至少可省略掉一半。请你们重新写过……”

1951年10月,西南局会议结束,西南财政部召开省委书记座谈会,大家对财政情况很关心,要求西南财政部每月或每季度向西南局和各省委书记作一次财政收支情况的书面报告。西南财政部请示邓小平可否采纳这个意见,并送上1至9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邓小平当即指示:“以后每季写一个,但均以不超过一千多、至多一千五百字为宜,长了无人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邓小平主持起草的。1980年10月25日,他看了讨论稿后对中央负责人说:“决议讨论稿的篇幅还是太长,要压缩。可以不说的去掉,该说的就可以更突出。”讨论稿经过反复修改后,于1981年5月提交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邓小平在会上肯定了这个稿子的基础是好的,“要说有缺点,就是长了一点。我们总是想把它缩短到两万八千字。现在看来多三五千字没有关系,勉强缩短也不必要。当然,如果大家讨论中能够在一些地方压缩一点篇幅,那就更好了”。

改变文件过多的现象

新中国成立初期,邓小平任西南局第一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那时虽然还没有出现“文山会海”的严重问题,但也存在文件过多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邓小平当时作了不少重要指示。1950年5月,西南司法工作会议要出

会刊,准备登载邓小平在会议上的讲话,秘书人员将讲话记录稿送请邓小平修改。5月29日,邓小平专门写信给周钦岳、胡光西:“鉴于多次经验,各个会议都出专刊,往往流于形式主义,实际上看的人很少,花费很多,而且现在各种专业会议很多,专刊多,下面同志必感头痛,所以我不主张司法会议出专刊。”他在信中特别提到对自己的讲话的处理问题,他说:“我的报告因无时间改,请退司法部存案即可,不必登载。”

1950年10月,西南司法部起草了一份人民法庭组织条例,请邓小平审定。邓小平阅后于11月3日写信给孙志远:“中央所颁《人民法庭组织条例》,眉目十分清楚,司法部所拟条例,除个别具体问题外,并没有其他新的问题,故无另发一条例之必要。”“个别具体问题,改用‘指示’规定。”邓小平还特别指出:“下面深感文件太多的痛苦,我们应加注意。”

1951年5月,重庆市总工会王维纲、邵子言写信给邓小平,请他修改在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稿,准备在大会会刊上登载。5月12日,邓小平在百忙中复信,讲了两点意见,一是“讲话记录无法改,除非重写一篇。所以退给你们,不用登了。如果你们认为必要,可摘其中的三二百字放于报刊即可。”;二是“我不主张每会必出会刊,既费人力财力,又无多用处,请考虑。”

开小会、开短会,讲短话

“文山”与“会海”存在着一种内在联系,要搬“文山”必须先填“会海”。邓小平一直很注意这个问题,他从五十年代一直讲到九十年代。

1980年2月29日,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结束时特别提到:“开会要开小会、开短会,不开无准备的会。会上讲短话,话不离题。议这个问题,你就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赞成或反对,讲理由,扼要一点,没有话就把嘴巴一闭。不开宽话连篇的会,不发离题万里的议论。”

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也讲到了会议多、文件太长的问题。他说:“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多。”“会议多,文章太长,讲的也太长,而且内容重复,新的语言并不很多。重复的话要讲,但要精简。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要腾出时间来多办实事。多做少说。毛主席不开长会,文章短而精,讲话也很精练。周总理四届人大的报告,主席指定我负责起草、要求不得超过五千字,我完成了任务。五千字,不是也很管用吗?我建议抓一下这个问题。”

起草文件,内容要实事求是

邓小平对秘书工作要求很严格,他要求起草文件时,内容要符合客观实际,掌握分寸,恰如其分,办得到的就写,办不到的就不要写。

邓小平主持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坚持实事求是精神的范例。他

一开始就提出了起草决议的设想,“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实事求是地、恰如其分地评价‘文化大革命’,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功过是非,使这个决议起到像1945年那次历史决议所起的作用,就是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他在看了决议草稿之后,认为“这个稿子没有很好体现原先的设想”“不行、要重新来”。邓小平反复强调,对毛泽东思想的阐述,对毛泽东的评价,“写不写、怎么写,的确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不写或写不好这个部分,整个决议都不如不做”“主要的内容,还是集中讲正确的东西,因为这符合历史”。在写法方面,“要避免叙述性的写法”“论断性的语言要多些,当然要准确”。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讨论和修改,提交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完全体现了邓小平的设想。

邓小平一贯主张,文件应具有可行性,所作的规定应当是办得到的。1982年7月30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到为党的十二大准备的政治报告和党章两个文件时,充分肯定了这两个文件“是花了很大功夫的”“是比较成熟的”,同时还指出对那些“做不到”的规定“还要推敲”,例如党章规定代表大会主要文件要提前一个月发到全党讨论就做不到。他强调指出:“总之,办不到的事情就不要写。”

从体制上解决公文旅行问题

早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邓小平就严厉批评公文旅行是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之一,“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他说:“为什么非把文件传过来传过去,尽画圈,还不是官僚主义?有的事画圈画了半年还解决不了,究竟是赞成还是反对,也不知道。”他还说,“现在反正是画圈,事情无人负责,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一拖就是半年、一年,有的干脆拖得无影无踪了。”

邓小平认为,公文旅行和现行的体制有关,这个认识是非常深刻的。他说:“大家对公文盘旋、解决问题慢,意见很多,这些也都和体制问题有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长期缺少严格的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缺少对于每个机关乃至每个人的职责权限的明确规定,“以至事无大小,往往无章可循,绝大多数人都不能独立负责地处理他所应当处理的问题,只好成天忙于请示报告,批转文件。”邓小平要求,“中央和国家要带头搞集体办公制度,不要再光画圈圈了”。

综上所述:理论与实践统一,言论与行动一致,是邓小平的最大特点,他所说的正是他所做的,对他人的严格要求也正是他自己带头所做的。继承和发扬邓小平的这种优良作风,对进一步搞好我们的文秘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任龙)

(摘自《党史博采》)

(责编:秦晶、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