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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共和国重大历史事件(73)

武市红 高屹

2017年12月28日09:47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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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收,而是放”(2)

邹尔均回忆说:小平同志1984年来的时候,我向他汇报,我们比较慢,我们现在才抓这些事情,“当时最苦恼的就是两个问题,一个是特区太小,只有2.5平方公里,一眼就望穿了,要求扩大到全岛;二是在经济特区方面,赋予自由港政策。当时我向他汇报时,小平同志点头微笑不答复。后来,他告诉我一句话就是,你的要求,我转告第一线的领导同志,让他们去作决定。”

当邹尔均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纸张笔墨请小平同志题词时,小平同志拿起笔来,稍作思考写下了“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

回到北京后,2月24日,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说:“最近我专门到广东、福建跑了三个经济特区,有了点感性认识。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厦门特区划得太小,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这样就能吸收大批华侨资金、港台资金,许多外国人也会来投资,而且还可以把周围地区带动起来,使整个福建省的经济活跃起来,厦门特区不叫自由港,但可以自由出入,外商就会来投资。我看不会失败,肯定益处很大。”

邓小平还说:“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按照小平同志的意见,于3月下旬召开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正式批准了厦门特区制定的扩大特区的实施方案。决定开放上海、天津、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这14个沿海港口工业城市。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84]13号文件批发了这次座谈会的《纪要》。

14个沿海城市的开放,加大了改革经济体制、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以振兴经济的力度。这是我国开放迈出的空前的一大步,对于广泛深入地推动城市经济改革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年10月,邓小平在一个党内高级干部会议上曾风趣地说,他1984年办了两桩大事,一桩是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另一桩就是开放14个沿海城市。

“我们还要开放海南岛”

1984年邓小平特区之行,给海南的开放带来了希望。

当邓小平登上厦门鼓浪屿,眺望一水之隔的台湾岛时,他的思绪飞出了很远很远。

作为我国的第一大岛,台湾在60年代以来的经济高速增长是有目共睹的,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

作为我国的第二大岛,海南与台湾在地理条件、自然资源方面有着相似之处,但其经济发展相去甚远。

追根溯源,关键是采用怎样的经济体制、经济政策。特区的变化就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对海南岛实行经济特区的特殊政策,甚至比特区还“特”,50年、100年之后,那将会产生怎样的变化?

邓小平对此充满信心。

回京后,他明确提出:开发海南岛。他说:“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

1985年4月,英国首相希思访华时提出准备去海南岛参观。这是希思上次访华时邓小平提出的建议。邓小平对希思说:“海南岛是个宝岛,现在还未开发,请你先去看看。”

在建立了4个经济特区、开放了14个沿海港口城市后,邓小平把开放的焦点对准了海南岛。开发海南岛,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成为他反复考虑的一个中心问题,这是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步骤。

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南斯拉夫客人时,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一个新鲜的信号:“我们正在搞一个更大的特区,就是海南岛经济特区。”

他进而说:“海南岛和台湾的面积差不多,那里有许多资源,有富铁矿,有石油天然气,还有橡胶和热带亚热带作物。海南岛好好发展起来,是很了不起的。”

1988年3月8日、9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

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根据海南岛独特的历史、地理和资源条件,国务院建议设立海南省,把海南办成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实行比现在经济特区更加优惠的政策。”

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我国又一个经济特区诞生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说:“创办经济特区,是邓小平亲自倡导、设计并始终关注和支持的一项崭新事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个重大决策。”经济特区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证明,创办经济特区的实践是成功的,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它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丰富了我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邓小平与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

我们需要有一个顾问委员会来过渡。顾问委员会,应该说是我们干部领导职务从终身制走向退休制的一种过渡。

——邓小平

中央顾问委员会,我们干部领导职务从终身制走向退休制的一种过渡组织形式,存在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对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新老干部交替和建立离退休制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在干部人事制度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实际上存在着领导干部职务的终身制。粉碎“四人帮”以后,曾经遭受迫害的老干部纷纷重新走上领导岗位。这在当时是非常必要的,但随之而来也带来了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的新问题。这些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有着丰富的斗争经验,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为党和人民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大批老干部为拨乱反正立下了很大的功劳。然而,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形势下,在日益繁重、复杂的工作中,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由于年老体弱、或者缺少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而感到吃力,难以适应工作。于是,让他们从工作岗位、特别是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实现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就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然而要让这些深受“四人帮”迫害,靠边站了多年,如今刚刚出来工作的老干部退下来,有些人的思想还难以接受。

另外,由于多年来我们党没有注意提拔中青年干部,造成了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如果老干部一下子全退下来,新干部未必能够稳住阵脚。特别是年轻的干部在一段时间里,还离不开经验丰富的老干部的传帮带。在这种特殊的历史现状下,要在短时间内,彻底废止领导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全面实行领导干部的退休制度,还难以达到,因此,需要有一个过渡的办法,来解决这日益尖锐的新老交替的矛盾。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中央“正在考虑再设一个顾问委员会(名称还可以再考虑),连同中央委员会,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明确规定各自的任务和权限。这样,就可以让大批原来在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老同志,充分利用他们的经验,发挥他们的指导、监督和顾问的作用。同时,也便于使中央和国务院的日常工作班子更加精干,逐步实现年轻化。”

在邓小平的倡导和关心下,顾问委员会的设立工作开始提到党中央的议事日程。

1981年7月2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刚结束不久,邓小平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座谈会上又提到设立顾问委员会容纳一些老同志的设想,并说这是为后事着想。

(未完待续)

(责编:秦晶、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