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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

2017年10月03日08:2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贵州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贵州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把提出的行动计划扎扎实实落实到行动上,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李克强总理指出,从贵州实际出发,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山区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在发展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实现产业崛起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共赢。贵州省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面临全国普遍存在的结构性生态环境问题,又面临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仍较突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等特殊问题;既面临加快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紧迫任务,又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镇发展和农业生态空间布局亟待优化的严峻挑战,现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还不能适应转方式调结构优供给、推动绿色发展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利于发挥贵州的生态环境优势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优势,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成果;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绿色经济,形成体现生态环境价值、增加生态产品绿色产品供给的制度体系;有利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绿色福祉,对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建设“多彩贵州公园省”为总体目标,以完善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发展绿色经济、建造绿色家园、培育绿色文化为基本路径,以促进大生态与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大开放融合发展为重要支撑,大力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态廊道和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为其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为建设美丽中国、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应有贡献。

(二)战略定位

1.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和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快构建有利于守住生态底线的制度体系。

2.西部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建立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机制,健全绿色发展市场机制和绿色金融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大数据共享和应用,完善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构建培育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的制度体系。

3.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完善生态保护区域财力支持机制、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护林服务机制,深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加快构建大生态与大扶贫深度融合、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

4.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加强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推动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机构全覆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

5.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区。深化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机制,充分发挥其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助推地方绿色发展、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2018年,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制度成果。到2020年,全面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成以绿色为底色、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谐为基本内涵、全域为覆盖范围、以人为本为根本目的的“多彩贵州公园省”。通过试验区建设,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在生态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大数据、生态旅游、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等领域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产空间集约高效。推动生产空间开发从外延扩张转向优化结构,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国土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4.2%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4.4万公顷以内。推动产业全面向园区聚集。

——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优化城镇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城市空间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控制在1.2%以内,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50%,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3%以上和90%以上。推动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集约布局,农村居民点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控制在1.9%以内,70%以上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标准,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生态空间山清水秀。逐步扩大绿色自然生态空间,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森林面积扩大到10.56万平方公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8%,水土流失治理率达23%以上,河流、湖泊、湿地面积逐步增加,八大水系(乌江、沅水、都柳江、牛栏江—横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赤水河)水质优良率保持在92%以上,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6%,地级市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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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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