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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共和国重大历史事件(15)

武市红  高屹

2017年08月04日10:59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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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赞同搞人民公社,但很快发现人民公社还存在问题(2)

1958年10月,邓小平在云南视察时对省委负责同志说,还是要慢一点,自然一点。在参加《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时,他说,目前公社只能说是集体所有制,只能说有全民所有制的因素。按劳分配、工资级差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积极作用,不能否定。在党的八届六中全会上,邓小平对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标准作了具体的说明。他说,人民公社今天还不是共产主义的,连社会主义还没有建成,怎么就是共产主义呢?形式是共产主义的,内容不完全是共产主义的。他还说,要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划清楚。在15年、20

年或更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的任务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逐步增加共产主义的因素,为过渡到共产主义准备条件,并根据这个质的规定来制定目前阶段的方针政策,这样才会使我们既不犯保守主义的错误,又不犯冒险主义的错误。

在正确看待人民公社的问题上,邓小平有他自己的认识。当全党对人民公社都还处于盲目推崇的时候,邓小平就提出应当看到,人民公社是一个新问题,不能疏忽大意,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领导。他多次强调,人民公社还在试验,正确不正确,还要看几年。

1960年初,邓小平在中央召开的天津会议上指出,人民公社主要是“条件不成熟,急于过渡,一平二调妨碍积极性,如果不注意,要妨害生产的,还要妨害过渡,延缓过渡的时间”。这个问题是“很重大的一个问题”。

对于人民公社中出现问题的原因,邓小平作了分析。他认为,实事求是的精神受到了损害。为什么不实事求是?是方法出了问题,不调查研究。觉察到了问题,不认真去调查和处理。过去几年调查研究很少,搞了许多虚假现象。

1961年,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4月,邓小平和彭真到了北京郊区顺义。他深入农民家里了解情况,不断和干部群众座谈,对公社的体制、规模、基本核算单位、食堂、评工记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在调查研究中,邓小平认为,农业减产的原因是政策问题。人民公社的一些政策,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他充分肯定了当时尚有争议的“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一奖惩”(超额有奖,减产受罚)、“四固定”(土地、劳力、耕畜、农具固定到生产队使用)的责任制,指出“一定要实行定额包工,多劳多得是天经地义的事,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对农村公共食堂,他说,“公共食堂是一个大问题,现在群众的议论很多,要

注意一下。”当他了解到不少农民不想吃食堂时肯定地表示:“吃食堂是社会主义,不吃食堂也是社会主义。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决定食堂的去留。”

5月10日,邓小平和彭真致信毛泽东,信中说,要进一步全面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对供给制、粮食征购和余粮分配、“三包一奖”、评工记分、食堂、所有制等措施,还需要加以改进,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报告中明确提出,三七开供给制带有平均主义性质,害处很多,干部和群众普遍主张取消。三天后,毛泽东批示,将此信发给各中央局和各省、市、区党委供参考。

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党中央对人民公社问题的认识逐渐加深,措施也逐步改进,基本上刹住了急过渡和“共产风”。1962年2月13日,中央发出了《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规定公社一般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至此,生产关系已实质上调整到初级合作社的阶段,但在形式上还维持着人民公社的体制。

为恢复农业生产,当时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有的地方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到田”“五统一”等等。对于这些情况,党内有些人认为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否定,是“单干风”,是倒退。邓小平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说,“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现在要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但是,邓小平的这些考虑,随着批“单干风”和“包产到户”,实际上被否定了。

邓小平号召全党解放思想,突破禁区,支持包产到户。他说,人民公社不是一个成功的试验在“文化大革命”中,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不少农村人民公社开始出现并队、联队核算及没收生产队山林、社员自留地的现象,特别是在全国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运动中,一味地推广大寨式的评工记分,取消集贸市场、取消自留地的经验,大搞“割资本主义尾巴”等等,使得广大农民的生活仍处于贫困的境地,农业发展十分缓慢。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所形成的弊端是权力越来越集中,计划经济统得越来越死,生产大队、生产队的社员没有一点自主权。公社还坚持不懈地用超经济的强制手段来规范农民的行为,持续不断地开展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不遗余力地向农民灌输“社会主义”思想,用政治手段试图把农民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人”。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严防产生“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

到了70年代后期,人民公社各种弊端越来越突出地暴露出来。靠政治手段,解决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不了农民的温饱问题。

70年代后期,全国一些地方又悄悄地搞起了被批判了多次的“包产到户”。这是对人民公社制度的冲击,但给农民带来了真正的实惠,给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可喜的变化,引起了中央领导层的深思。

1977年7月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后,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对人民公社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且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我国农村的现行体制进行了新的探索。

第一,邓小平号召全党同志要敢于突破“禁区”。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在当时就是一个不能动

摇的“禁区”。人民公社是在毛泽东支持和倡导下搞起来的,搞了近20年,尽管这20年来中国农业发展缓慢,人民生活依然贫困,但人们还是认为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重要象征。在这20年中,虽然也对人民公社进行过一些纠正和调整,人民公社退到了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但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不能再退了。毛泽东在世时一直认为再退就是道路问题。

面对这一“禁区”,1978年9月,邓小平在听取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汇报时指出,我们要根据现在的国际国内条件,敢于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千万不要搞“禁区”,“禁区”的害处是使人们思想僵化,不敢根据自己的条件考虑问题。一个公社有自己的条件,有自己的情况,一个大队有自己的条件,有自己的情况,有一般,也有特殊,大量的是特殊,重要的是要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考虑问题。他后来又对吉林省委常委们说: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关键还是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论搞农业、工业、科学研究,还是搞现代化,都要实事求是,老老实实。学大庆、学大寨要实事求是。不久以后,邓小平在视察天津时又反复强调要解放思想,开动机器,从实际出发,不要当懒汉。他说,大队、小队都有特殊性,不能划框框,不能鼓励当懒汉。过去不能碰“禁区”,谁独立思考就好像是同毛主席对着干。实际上,毛主席是真正讲实事求是的。我们过去是吃大锅饭,鼓励懒汉,包括思想懒汉,管理水平、生活水平都提不高。现在不能搞平均主义。毛主席讲过,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后来,邓小平说他1978年的东北之行是“到处煽风点火”,事实上他的这些讲话精神,确实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熊熊烈火,是对人民公社体制冲击的先声。

(未完待续)

(责编:秦晶、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