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史频道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领袖人物纪念馆

1988年12月,邓小平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

2017年07月19日13:26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20世纪50年代,中国、印度、缅甸三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而开启了发展中国家捍卫国家独立和主权、建立新型国际关系的历史进程,成为国际关系史上的伟大创举。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际形势进一步走向缓和,和平与发展成了当代世界的基本潮流。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主宰世界的两极格局趋向终结,世界正在向多极化发展。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建立适应国际新形势的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成为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重大而迫切的问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指导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

  1988年12月,邓小平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时说:“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虑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那么应当用什么原则来指导新的国际关系呢?”邓小平的回答是:“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1989年10月,邓小平和泰国总理差猜会谈时就建立国际新秩序再次谈道:“应该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解决南北问题,还应该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使它同国际经济新秩序相适应。我特别推荐五十年代由我们亚洲人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今后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准则。”1990年7月,邓小平又强调指出:“现在确实需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思想体系。几十年来,五项原则从指导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相处的准则扩展为指导一般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从双边范畴扩展到多边领域,其内涵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丰富,适用范围随着国际形势演变不断拓宽,展现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图为1988年12月,邓小平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提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新秩序。 (本报记者 武娟 整理)

(责编:秦晶、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