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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6日)

2017年01月20日08:3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今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成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而深入地展开,完整体现了党中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战略谋划,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自觉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

  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中央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密切联系党史、国史、中华文明史和世情、国情、党情,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管党治党新实践,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领会,深刻把握讲话蕴含的思想理论脉络和历史文化源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自己摆进去,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舆论氛围。组织编辑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论述摘编》,把《学思践悟》专栏办成交流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园地,润物细无声,传播正能量。融入全党宣传工作格局,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引起党内外强烈反响,《中国传统中的家规》、《廉洁文化公开课》等专题专栏办出了影响。不断提高中央纪委网报刊的综合传播力,中央纪委网站坚持鲜明的政治导向,阐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增强透明度,敢于亮剑,诠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连续3年被评为中国最优秀党务政务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的影响力,在全国报刊中名列前茅。编发严重违纪中管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忏悔录,强化警示教育,为管党治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做合格共产党员。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带头讲党课、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强调纪检监察队伍是政治工作队伍,必须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把学习教育重点放在“做合格共产党员”上,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查找政治偏差。制作播出《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印发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剖析材料,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镜鉴,开展党章党纪教育。

  (二)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推动新形势下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把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纳入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中央纪委召开7次专题会议,分20多个专题深入研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针对突出问题,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把“重音”放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上,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第一次用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监督职责,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任务,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制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试点先行。党中央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加强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6次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决定整合反腐败力量,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成立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部署开展改革试点。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召开20多次会议研究制定改革和试点方案,深入试点地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地区党委和纪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部门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会同全国人大机关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颁布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把权力和义务、责任和担当统一起来,明确问责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为强化问责提供制度利器。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省区市、中央部门和中央企业、中央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进行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严肃查处辽宁省委换届、省人大常委会换届以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的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共查处955人,其中中管干部34人,并通报全党。对民政部党组、驻民政部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中央纪委分两批通报14起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显著增强。中央纪委完成47家派驻纪检组组建工作,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举办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培训班,总结推广新设7家纪检组工作经验,发挥综合派驻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约谈纪检组组长。派驻纪检组建立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纪委协调机制,认真处置巡视移交等问题线索,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2016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2600件次,立案780件,给予纪律处分730人,分别增长134%、38%、 56%。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践行廉洁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纪处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受锻炼,提高政治警觉性,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治安全。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深入省区市、中央单位作党内法规辅导报告100多场,在中央党校省部班开设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分析课;将忏悔录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运用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抓常抓细抓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坚持经常抓、抓经常,看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对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及时约谈函询,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巡视发现的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反馈、督促整改。2016年,中央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4起,涉及中管干部11人;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万起,处理党员干部5.8万人,给予纪律处分4.3万人。

  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制度,中管干部由中央纪委相关负责人直接谈,或者同其所在党委(党组)书记一起谈,让本人作出说明,党委(党组)书记签字,交纪检机关核查处置。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按5类标准处置反映问题线索,综合分析违纪行为的性质,考虑认错悔错态度,对问题较轻的予以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做好执纪审查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教育引导违纪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3.4万件,初步核实53.4万件次,谈话函询14.1万件次,澄清了结30.5万件次。依规依纪诫勉谈话3.1万人,给予纪律轻处分31万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0.5万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1.1万人。

  (四)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党中央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深化政治巡视的核心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15次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点问题、列清单,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展现出顽强的意志品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77次会议落实党中央部署,研究分析巡视情况。2016年,中央巡视组分3轮、巡视91个中央部门党组织,完成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全覆盖;对12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纪律和选人用人等情况,检查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巡视的政治定位越来越准确,成效越来越显著。

  巡视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总结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检查是否真学真做真整改。开展政治常识测验,抽查干部档案,核查党费收缴情况,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剖析个性问题、查找共性问题,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报送45份专题报告,推动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

  开展“回头看”,强化政治导向。中央巡视组深化再巡视,紧盯政治纪律和换届纪律,重点检查政治立场和政治担当,着力发现拉帮结派、拉票贿选问题,查找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现象,释放巡视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韧劲。

  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视反馈会议,原原本本向被巡视党委(党组)书记反馈巡视情况,直指问题、点明要害。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约谈被巡视党组织负责人,对突出问题要求即知即改;对共性问题提前打招呼,促其自查自纠。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开列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狠抓整改落实,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加大反馈、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巡视和巡察相结合,形成全国一盘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巡视队伍建设,加强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的领导,省级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部由纪委书记担任。各省区市党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16个省区市已经实现巡视全覆盖;60个中央单位党组织建立了巡视制度;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15个副省级城市开展市县巡察,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五)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净化政治生态

  严明换届纪律,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围绕产生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央“两委”委员和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央纪委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梳理中管干部和省管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摸清底数、动态更新,分析把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对反映问题线索及时核查。2016年,中央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1381人次。

  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问题,严肃平稳做好涉及周永康、令计划案件人员处理工作,肃清流毒影响。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处分223人,移送司法机关105人。在强有力的震慑下,2016年有5.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问题。

  坚持纪在法前,维护党章党纪的严肃性。执纪审查从学习党章入手,发挥理想信念的感召力,以党纪的威严服人,使犯错误干部真心悔过,一份份忏悔录充分展现了审查对象思想认识的转变,证明我们党拥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清理移送检察机关前未作出纪律处分、被判刑党员未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况,在狱中服刑的1.8万名“党员”均被依规依纪开除党籍,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解决了“带着党籍蹲监狱”问题。

  规范执纪审查各个环节,开展“一案双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中央纪委监察部分管领导、室主任以及审查组组长职责权限,严格审批程序。准确把握审查对象错误性质,反映其思想转变过程,提高审查和审理工作质量。开展“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加强关键环节管控。

  把追逃追赃“天网”织牢织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追逃追赃工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多边还是双边场合,都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讲好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故事,占领道义制高点。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各地方相互协同、健全机制。发挥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国作用,推动杭州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确立“零容忍、零障碍、零漏洞”国际合作三原则,在华设立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强化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加强重大个案执法协作。深入开展“天网行动”,红色通缉令头号嫌犯杨秀珠、5号嫌犯闫永明等重点人员被缉拿归案或投案自首。2014年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追赃金额86.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全面加强防逃工作,新增外逃人数逐年下降。

  建设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覆盖全国3350个县级以上纪委,为监督插上科技翅膀。2016年,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3.8万件次;立案41.3万件,增长25%;处分41.5万人,增长24%,其中处分省部级干部76人、厅局级干部2781人、县处级干部1.8万人、乡科级干部6.1万人。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4.8万人。全国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3.2万件、渎职侵权案件5266件。

  (六)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聚焦扶贫民生,加强核查整治。中央纪委作出专项部署,对信访举报中涉及扶贫的问题建立移送查处工作机制。省区市党委和纪委集中约谈市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把压力传导到县乡。重点整治贪污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领域搞“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的基层干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重点督查督办,巡察处置问责。中央纪委对问题反映集中的21个县市旗、164个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对40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省区市纪委对122个县市区重点督查,限期办结。市县纪委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专项巡察,对违反纪律、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基层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和问责。2016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增长12%。

  (七)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组织中央纪委机关和部分省区市纪委共同起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使制定制度和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培训教育的过程。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点,梳理、归纳、提炼、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创新实践,规范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加强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建立审查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纪检干部脱密期管理等制度,把篱笆扎紧,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的约束。本次全会审议这部工作规则,充分表明严格自律的责任担当和坚定决心。

  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纪委班子和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打开选人视野,选拔政治强、敢担当的优秀干部。着眼事业长远发展,多渠道选调干部,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改进推荐考察方式,完成14个省区纪委换届工作。强化党性教育,抓好政治和业务培训,把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扩大系统内外交流,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加强作风建设,体现严管厚爱。强化纪检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教育引导干部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做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表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走访调研,掌握纪检监察队伍总体情况,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培养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维护了队伍纯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力,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忽视日常管理,不注重抓早抓小,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腐败现象潜滋暗长;有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乏,不敢较真碰硬,雷声大、雨点小,压力传导不下去。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缺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的不及时报告处置,该问责的不去问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深不细,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个别人违反审查纪律,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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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瑾、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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