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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

(2016年11月9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6年11月14日15:17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 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结合江苏实际,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充分肯定党和国家一年来的工作,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和举措,是推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件。全会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国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保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六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作为重要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各级党校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六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要集中一段时间分层分类组织对党员干部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轮训。机关、农村、社区、企业、高校等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运用组织生活、党员冬训、党课、报告会、读书会、讲坛讲座、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基层党员、干部学习。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对六中全会精神的理论研究阐释,深入城乡基层组织开展分众化、对象化、互动化的集中宣讲,做好网上宣传引导工作。各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及新闻客户端要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解读《准则》和《条例》精神,反映各地各部门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向目标和任务举措,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明确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规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真正做到《准则》提倡的就严格执行,《准则》要求的就坚决做到,《准则》禁止的就坚决不做。

1.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党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锤炼党员干部党性的“大熔炉”和纯洁党风的“净化器”。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专题部署。但一些党员、干部信仰缺失、作风不严、纪律松弛甚至腐化堕落,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现象还是存在。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充分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促进作用,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体要求。坚持正确方向,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落实“四性”要求,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功能,每次党内政治生活都能使党员、干部真正得到党性锻炼;紧贴时代发展变化,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恪守党性原则,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党性基础上的团结;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永葆党的肌体健康。实现“六有”目标,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党员、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守党的纪律,牢记为民宗旨,奋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3.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项规范。《准则》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适应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针对新形势下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党员、干部确立了行为标准、划出了纪律底线,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一体执行,做到时时刻印在心中、坚决落实于行动。要严守《准则》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不逾纪律底线,《准则》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一系列禁止性具体规定,包括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领导干部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不准搞独断专行;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等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

4.认真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分析和综合研判,确保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党内学习制度,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党内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做好思想理论领域重要动态动向的分析研判工作,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施意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每次党组织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真正起到锤炼党性的作用;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日常管理,对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详细记录、定期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管理。各级纪委要严格执纪,加强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确保《准则》规定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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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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