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夏,小平在了解农民生产生活情况。
邓小平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富裕幸福是他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农民是中国人民的主体,农民的富裕幸福必然具有优先的战略地位。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翻两番,很重要的是这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能不能达到。”
邓小平农民脱贫致富思想,是以消灭贫穷论为基础和理论出发点展开的。它包括互相联系的三个组成部分,即农民脱贫论、农民致富论、农民扶贫论。
农民脱贫论
改革脱贫是邓小平脱贫思想的重要特征。他指出:“要摆脱贫穷,就要找到一条比较快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就是“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就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之路,就是走改革之路。为此,他倡导农村改革,尊重农民的选择。农村改革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广大农村的恢复,既是公平的,也是合理的,充分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基本解决了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标志着邓小平农民脱贫思想的伟大胜利。
在中国,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许多农民脱贫容易,返贫更容易。因此,邓小平谆谆告诫广大干部不能产生麻痹思想,要始终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他说,“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农村富起来容易,贫困下去也容易,地一耕不好农业就完了。”可见,防止农民返贫也是邓小平农民脱贫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农民脱贫会面临一些新情况,如农民“卖难”问题会更加突出;乡镇企业发展会遇到新的困难,城市下岗职工增加,由此将影响农民非农产业就业机会等等。所有这些,都会增加农民返贫人口数。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民合作化进程,从而为防止农民返贫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农民致富论
邓小平农民致富论包括农民致富性质、致富方法、致富道路、致富保证等内容。
关于致富性质,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出“致富不是罪过”,鼓励广大农民大胆致富。他提出,农民致富的基本方式是勤俭劳动、科技致富、合法经营和发展乡镇企业。劳动致富、科技致富、经营致富是农民致富的三种基本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三者的关系是:勤劳是农民致富的起点,也是农民致富持久的动力;科技是农民致富的依托,没有科技知识则难以寻找致富的门路;善于经营则是农民致富的诀窍,没有经营则不能实现致富的质的飞跃。
关于致富道路,邓小平指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关于致富保证,邓小平指出:“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领导全民致富的核心作用,共同富裕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扶贫开发论
扶贫开发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关系到我国未来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政策,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具体体现。邓小平的扶贫思想包含了丰富的内容:
邓小平指出,扶贫“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扶贫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而是一个全社会共同进步的过程,是一个国民经济整体推进的战略,是一个双赢的结局。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走共同富裕之路,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必须重视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
扶贫是先富帮助后富的一项义务。邓小平早在1986年就指出:“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扶贫绝不是一种恩赐,更不是一种怜悯,而是一项应尽的义务。对于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和人们来说,帮扶贫困最终也是帮助自己。
邓小平说:“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这个问题不是说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要做许多踏踏实实的工作。”要坚持扶贫工作到村到户,真正使贫困户受益,绝不能不分贫富平均扶持。他还提出,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就是要改变单纯“输血”式的救济,更主要的是帮助农民学习科技,改善经营,提高能力,获取信息,开辟致富门路,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孟志中 陈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