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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伟人的农民脱贫致富思想

2016年07月07日07:08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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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富裕幸福是他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提出的著名的衡量工作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其中之一就是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中国农民是中国人民的主体,农民的富裕幸福必然具有优先的战略地位。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翻两番,很重要的是这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能不能达到。”深入研究邓小平农民脱贫致富思想,对于解决当前我国的“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邓小平农民脱贫致富思想,是以消灭贫穷论为基础和理论出发点展开的。它包括互相联系的三个组成部分,即农民脱贫论、农民致富论、农民扶贫论。

农民脱贫论

两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留给中国农民的是延绵不绝的苦难和无穷无尽的贫穷。建国以后,在同步富裕愿望的驱使下,我国力图通过平均主义之路实现整个社会的脱贫和同等富裕。但是,同步富裕的良好愿望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导致共同贫穷。事实证明,同步富裕绝非中国农民脱贫的现实之路。邓小平的农民脱贫思想就是从打破平均主义开始的。他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平均主义的致命病根在于窒息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只有打破平均主义,农民脱贫才有希望。

改革脱贫是邓小平脱贫思想的重要特征。他指出:“要摆脱贫穷,就要找到一条比较快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就是“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就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之路,就是走改革之路。为此,他倡导农村改革,尊重农民的选择。农村改革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广大农村的恢复,既是公平的,也是合理的,充分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基本解决了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标志着邓小平农民脱贫思想的伟大胜利。

在中国,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许多农民脱贫容易,返贫更容易。因此,邓小平谆谆告诫广大干部不能产生麻痹思想,要始终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他说,“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农村富起来容易,贫困下去也容易,地一耕不好农业就完了。”可见,防止农民返贫也是邓小平农民脱贫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关农民贫困的内容、标准也在变化。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农民脱贫会面临一些新情况,如农民“卖难”问题会更加突出;乡镇企业发展会遇到新的困难,城市下岗职工增加,由此将影响农民非农产业就业机会等等。所有这些,都会增加农民返贫人口数。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民合作化进程,从而为防止农民返贫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邓小平还论述了农民脱贫的重要意义:首先,农民脱贫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就我们国家来讲,首先是要摆脱贫穷。”“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连温饱都没有保障,怎么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呢?”其次,农民脱贫也是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一个农业大国,如果离开农民的脱贫致富而去空谈国家的强大,无异于痴人说梦。贫困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如果不能逐步消除贫困,一个国家就难以长期保持社会稳定;没有稳定,就根本谈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

农民致富论

邓小平农民致富论包括农民致富性质、致富方法、致富道路、致富保证等内容。

关于致富性质,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出“致富不是罪过”,鼓励广大农民大胆致富。他说:“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这就为我国农民冲破“左”倾思想的束缚、实现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在邓小平“致富”思想的指导下,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富民政策鼓励农民大胆致富,从而使“致富光荣”“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关于致富方法,邓小平提出农民致富的基本方式是勤俭劳动、科技致富、合法经营和发展乡镇企业。劳动致富、科技致富、经营致富是农民致富的三种基本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三者的关系是:勤劳是农民致富的起点,也是农民致富持久的动力;科技是农民致富的依托,没有科技知识则难以寻找致富的门路;善于经营则是农民致富的诀窍,没有经营则不能实现致富的质的飞跃。

乡镇企业是农民经营致富、集体致富的好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乡镇企业在广大农村茁壮成长起来并成为农民增加就业和收入的主渠道。不过,发展乡镇企业并不是除以上三者之外的致富方式,它作为我国农民一种独创的综合型、集体型致富方式,得到了邓小平的高度评价。他说,“农村改革中的一大特点就是发展乡镇工业”。

关于致富道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规范收入分配,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农民致富的必由之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是农民共同富裕的前提。邓小平揭示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的示范效应与带动效应。他指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可以带动未富者致富,允许一部分农民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也是提高效率、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应当看到,部分先富作为共同富裕的途径,是发挥其正效应的结果,但先富与后富也存在矛盾。要避免先富不帮后富、非法先富误导后富、先富与后富凝固化的现象,使共同富裕真正成为先富的目的和归宿。

关于致富保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农民致富的必要条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农民致富的政治保证。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物质富有与精神富有总是互相促进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邓小平指出:“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领导全民致富的核心作用,共同富裕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扶贫开发论

扶贫开发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关系到我国未来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政策,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具体体现。邓小平的扶贫思想包含了丰富的内容:

其一,扶贫是事物发展不平衡规律的客观要求。“我们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在农村先见成效,但发展不平衡。有百分之十左右的农村地区还没有摆脱贫穷,主要是在西北干旱地区和西南的一部分地区。”因此,扶贫的历史任务必然要降临在新时期党和政府的肩上,扶贫是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二,扶贫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邓小平指出,扶贫“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扶贫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而是一个全社会共同进步的过程,是一个国民经济整体推进的战略,是一个双赢的结局。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走共同富裕之路,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必须重视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

其三,扶贫是先富帮助后富的一项义务。邓小平早在1986年就指出:“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扶贫绝不是一种恩赐,更不是一种怜悯,而是一项应尽的义务。对于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和人们来说,帮扶贫困最终也是帮助自己。

其四,扶贫要做踏实工作。邓小平说:“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这个问题不是说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要做许多踏踏实实的工作。”要坚持扶贫工作到村到户,真正使贫困户受益,绝不能不分贫富平均扶持。扶贫开发就是为农民群众做的一项踏实工作。

其五,扶贫首先是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但又不仅仅是物质救助。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就是要改变单纯“输血”式的救济,更主要的是帮助农民学习科技,改善经营,提高能力,获取信息,开辟致富门路,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议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农民扶贫思想,指出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坚持扶贫到户;同时要坚持经济开发要同智力开发相结合,开展科教扶贫。开展科教扶贫,就是要把扶贫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依靠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这就是科教兴农战略。

世界反贫困斗争的历史表明,反贫困不是暂时性的突击任务。即使最发达的国家也还存在相对贫困,临时性的政策性扶贫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人们呼吁从政策性扶贫向制度性扶贫转化,做到扶贫开发与整个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结合起来,与西部大开发、实现共同富裕等目标结合起来。(孟志中 陈占安)

(摘自《当代中国史研究》)

(责编:乐意、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