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84年,人民公社体制已经被彻底废除,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的农业经济新体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农村中蓬勃兴起的乡镇企业已经迅速成为国家的重要经济产业。邓小平说,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这是完全出乎我们意料的最大收获。农村改革开始,一度议论纷纷。经过三年,解决了许多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取得成效,认识也比较一致了。在多年酝酿和农村改革成功的基础上,改革的重点开始转移到城市。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现代工业和工人阶级集中的地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只有坚决地系统地进行改革,城市经济才能兴旺繁荣,才能适应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需求,真正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基本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1984年11月9日,邓小平在同意大利共产党书记处书记巴叶塔的谈话中也提到了经济体制改革,他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这实际上是一场革命。它是不是正确,归根结底是看生产力能不能得到发展,人民的生活能不能得到提高。”图为邓小平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主席台上。 (见习记者 李友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