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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项目年”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出台 将作为单独指标纳入绩效考核

2016年05月23日08:23    来源:广安在线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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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广安市“项目年”建设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项目考核将作为一项单独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据悉,此次《办法》考核对象包括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市级责任部门及市级重点项目服务管理部门。考核内容包括项目进度、项目管理、项目协调服务、项目督促指导、贯彻落实“项目年”文件及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对市级重点项目服务管理部门的评价等。

  在考核方式上,将建立全面核查专员库、部分抽查专员库、重点督查专员库“三级”考核专员库,随机从中抽选考核专员,按项目类型、项目归属地、项目管理不同层次随机抽取重点项目,采取明查、暗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考核。

  根据《办法》,项目的考核结果不但与年终绩效挂钩,更直接关系着干部的提拔任用。全年重点项目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市县、园区,市财政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在安排下一年度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时将予以倾斜,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持力度,对重点项目支出给予国库资金调度支持。同时,对所在单位从事项目工作的干部,优先推荐、提拔和使用。对连续3个月重点项目建设较差的单位,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半年项目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对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工作调整;对项目工作不重视、全年项目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对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刘定春)

(责编:乐意、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