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着眼于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贯彻落实。
旗帜鲜明地强调服务和促进“四个全面”。在指导思想上,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基本原则上,突出强调要服务“四个全面”、促进“四个全面”,把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实际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在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上,提出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指针,结合实际提出考核评价要点。
与时俱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传统的干部考核评价方式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与过程相统一,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围绕“四个全面”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做好考核评价的基础工作。强化日常考核,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一贯表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统一,多渠道听取评价意见,强化法定数据、部门数据佐证,形成全面准确的考核评价意见。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统一,扩大有序参与,深入了解群众直接感受,多方印证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实效。鼓励各承担考核职能的部门加大探索力度,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全面准确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实际业绩。
科学统筹“四个全面”考评内容。遵循服务和保障“四个全面”这条主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维度,对考核评价内容体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和科学界定。把每个“全面”,细化为若干能够考核评价的具体方面,确保与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治区贯彻落实举措对应衔接,构建起一个逻辑紧密、环环相扣的考评坐标。特别是把推进精准扶贫、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等作为重要考评内容,既体现“全面”要求,又结合广西实际,突出了重点。
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为避免考核评价“空对空”、重起炉灶,要求各承担考核职能的部门或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将“四个全面”考核评价重点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现行各类考核指标已有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完善;存在缺失遗漏的,及时补充;不相符不一致的,坚决调整,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权重。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组织、政法、改革、绩效考评等部门或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定期研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搞好各类考核评价结果的衔接汇总,加强综合研判。强化对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对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鼓励褒奖、提拔重用;对态度消极、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批评教育、督促改正,经教育提醒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通讯员 桂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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