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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勤部财务部权威解读现行八项军人保险待遇相关政策

2015年08月07日09:20   来源:解放军报

原标题:总后勤部财务部权威解读现行八项军人保险待遇相关政策

  战友,这些军人保险待遇你了解吗

  ——总后勤部财务部领导解读现行八项军人保险待遇相关政策

  【写在前面的话】

  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军人保险待遇,退出现役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军人保险?现役军人享受哪些军人保险待遇?为帮助广大官兵了解服现役期间享受的军人保险待遇和退出现役时保险关系转移程序、办法,依法享受各项保险待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邀请总后勤部财务部领导,为您详细解读现行8项军人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

  据介绍,军人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职业风险、职业连带风险和社会风险损失时,给予军人或其家属的经济补偿,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现役军人依法享受的军人保险待遇有8项,即:军人伤亡保险、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交通意外保险、远离军队医疗机构部队商业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目前,总部已通过全军军事综合信息网建立了军队人员生活待遇网站,如果战友们在享受军人保险待遇方面或办理保险关系接续过程中,有需要咨询或帮助的事项,可登录该网站热点答疑页面咨询,也可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咨询。

    一、军人伤亡保险待遇

  1.什么是军人伤亡保险?

  军人伤亡保险,是对因战、因公死亡或者致残的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给予经济补偿。军人伤亡保险待遇享受对象为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

  2.军人伤亡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给付标准有哪些?

  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死亡时,其法定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领取一次性死亡保险金。军人死亡保险金给付标准,由总部定期公布。

  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时,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享受军人残疾保险待遇,军人本人可以领取一次性残疾保险金。军人残疾保险金,按发生伤残当月本人工资收入乘以相应给付月数确定。

  3.如何申请领取军人伤亡保险金?

  符合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的,由军人本人或法定保险金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军人伤亡保险金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数额给付保险金受益人。

  4.发生残情加重或二次致残等情况时,军人伤亡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已领取过残疾保险金的,因残情加重又被评定了更高残疾等级的,按照提高后的残疾等级标准补齐差额;发生二次致残的,按照重新评定的残疾等级领取残疾保险金;因旧伤复发死亡的,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待遇

  1.什么是军人伤亡附加保险?

  为体现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发生伤亡时,在领取伤亡保险金基础上,再领取伤亡附加保险金。军人伤亡附加保险,是由军队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团体商业保险。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待遇享受对象为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

  2.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给付标准有哪些?

  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死亡或者病故时,根据死亡性质和承担任务、所在岗位风险程度,按照相应标准,由死亡军人的法定保险金受益人领取军人死亡附加保险金。

  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时,军人本人可以根据致残原因、残疾等级,按照军人死亡附加保险金的不同比例,领取军人残疾附加保险金。

  3.如何申请领取军人伤亡附加保险金?

  符合享受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待遇的,由军人本人或死亡军人附加保险金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批准数额给付保险金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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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翼、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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