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江西分宜县:村干部亲属入党须报个人事项

简连武

2015年05月27日14:4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江西分宜县 村干部亲属入党须报个人事项

为严把农村党员发展质量关,近年来,江西分宜县推行农村发展党员报告制度,着力破解农村发展党员“家族化”、“裙带化”等“近亲繁殖”问题。

该县规定,村干部亲属申请入党时,申请人必须向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村党组织在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全程向乡镇党委重点报告。村干部亲属指村两委干部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个人事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履历、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重点是申请人与村两委干部亲属关系情况。村干部在其亲属入党时,应主动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自动回避,不得做入党介绍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影响发展党员过程;建立村干部近亲关系信息台账,对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同时,该县明确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各环节中的责任,违反规定、违反程序的将追究责任。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