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15日07:1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三、创新和加强政府管理,使市场和社会活而有序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提高政府效能,增强依法全面履职能力,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是当务之急。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很不规范。商事制度等改革之后,新的市场主体大批涌现,如果监管跟不上,市场秩序混乱现象会加剧,“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效应会放大,严重制约诚实守信经营者和新的市场主体发展。我到地方调研,不少企业包括台商、外商反映,侵犯知识产权、坑蒙拐骗等行为,企业自身难以解决,如果政府把这些问题管住了,企业的“心头之痛”就解除了。因此,在大量减少审批后,政府要更多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市场管住、管好。这是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积极适应这一转变,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
要转变监管理念,强化法治、公平、责任意识。现在我们在市场监管上,一方面,各种检查太多,随意性太大,企业疲于应付,还有不少寻租行为。另一方面,该监管的还没有管或没有管住、管好。政府监管要“居敬行简”,不扰民、不烦民但法度不缺,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向社会公示,使市场主体明晓界限、守法经营,并缩小监管者自由裁量权。同时,要依法开展监管,维护和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当好“裁判员”,不犯规的不去烦扰,轻微犯规的及时亮“黄牌”警告,严重犯规的马上“红牌”罚下场。当然,裁判要履职尽责、公平公正执法,不能该吹哨的不吹,更不能吹“黑哨”。监管者必须受监督,要公开信息,健全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这两年,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要继续推进监管创新。一是实行综合监管和执法。抓紧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把部门间关联的监管事项都放到平台上来,同时清理整合各类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让几个“大盖帽”合成一个“大盖帽”,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监管和执法的结果应公示,并留底备查,阳光是治理监管和执法不公最有效的手段。二是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有些地方和行业把企业和监管部门人员放在同一平台上,通过两次摇号,按一定比例对企业进行抽检,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企业有了压力,也减少了监管部门寻租机会。要抓紧推广这一做法。三是推进“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四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者要给予有足够吸引力的奖励并严格保密。强化企业首负责任,通过倒逼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同行监督。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无数双眼睛盯着每一个角落,就能织就监督的“恢恢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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