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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

2015年02月01日11:34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三、执行政治和组织纪律方面

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重人情、拉关系、不讲原则的风气,有些干部在原则问题上表里不一、在是非面前模棱两可等问题,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从严执行。

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经常性教育的意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定向约谈实施办法》,每年对党政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至少约谈一次,提醒干部知规守矩,防微杜渐。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函询办法》,对有群众举报的干部,除需调查核实外,一律函询。改进省管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工作,完善《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办法》,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防止和克服重人情、拉关系,表里不一、是非不明等不良风气。制定下发《关于对全省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省委常委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指导监督领导干部自觉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有效解决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问题。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执行全委会表决制度不够严格、有时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参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等问题,着力健全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措施。

(1)制定《关于规范省委全委会对市(地)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严规范全委会对市(地)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工作,以及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人选征求意见程序。已对6名拟任人选,在省委常委会前按程序采取书面方式征求了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意见。

(2)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有关事项的提示》。省委明确要求,在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有关事项时,由省委组织部做好出席人数等情况的提醒、提示工作,严格执行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参加会议的规定要求。

(3)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决策实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智囊机构在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有效运用民主协商机制,重大事项决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制约办法,切实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的制约监督。

2.针对有的已过退休年龄仍被提拔、有的厅级领导干部未进行任前公示、有的提拔任用时未达到任职年限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

(1)修改完善《关于省直机关择优选拔配备巡视员的意见》。原则上临近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再提拔任职。近期已有一批原来有提级考虑的副厅级干部办理退休,避免了干部到(过)退休年龄提拔问题。

(2)完善《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平级转任重要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制定《黑龙江省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报告暂行办法》。凡属于破格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对应报告未报告或未及时报告的,从严追究组织部门责任。

(4)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沟通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环节运行及重要情况详实记录,全面落实干部沟通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全面推行拟提职考察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开制度,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把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5)健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常态机制。坚持“三年一轮、全面覆盖”,分级分类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行为,匡正用人风气。

(6)制定“带病提拔”领导干部责任倒查办法。重点对提名考察不实不准、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突出问题进行倒追倒查,传递压力、形成震慑。

3.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有的厅局级机构未履行报批手续、有的地方和单位干部档案材料涂改现象严重等问题,深入开展“三超两乱”和干部档案专项整治。

(1)集中整改消化超配干部问题。依据中组部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对超职数情况进行重新核准,全省超配干部基数现为11614人,现已消化超配干部1824人,其余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消化。制定下发《关于对中央巡视组反馈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督办通知》,对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消化120人。实行选人用人预审制度,严明编制职数纪律,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一律不得再配备领导干部;未经审批擅自超配干部的,严肃追究责任。

(2)拉网式开展干部档案清理。对1583名在职省管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对存在疑点或问题的档案进行深入核实,调查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同步开展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对全省所有干部档案进行拉网式清理,2015年9月完成清理纠正工作。将档案审核关口前移至干部动议阶段,从源头上杜绝干部档案信息失真失实、涂改造假等问题的发生。近期,省委常委会研究提拔的干部,全部在动议阶段审核了干部档案。强化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转递交接责任制和查借阅制度,对新发现干部档案造假、涂改的,一律不得列为提拔人选,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认真解决越权审批设立厅局级机构问题。对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设置的,已向中央编办报批,待答复后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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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闫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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