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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官员“变脸”警示啥?

罗昕昊

2014年12月28日14: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第一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第57名省部级官员,第6名中央候补委员。耐人寻味的是,12月18日上午,王敏还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当天下午就被中纪委通告因涉嫌违纪违法接受调查。贪官在台上慷慨激昂作报告,台下大肆搞腐败的现象频现,引人深思。

盘点多位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官员大家可以发现,这些官员大多曾经是反腐倡廉“排头兵”。从李春城到如今的王敏,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台上高调反腐,台下大搞腐败”。怪不得民间都有“清官靠戏台”的戏谑。在对落马贪官的“精神清算”中,几乎都会发现一些读来冠冕堂皇的廉政语录、一些貌似雷厉风行的反贪举措。等到贪腐暴露后,再回头看这些人当年在台上的肃贪反贪情形,会让人唏嘘不已。为此,一些评论者创作了很多段子来形容这些“变脸”官员,诸如“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左手拿现金、右手拿先进”等,而对其个人品性的憎恶和批判则掩盖了对权力本身的反思。

贪官反腐、边反腐边腐败,是权力既无外部监督也无内部制衡的后果。当前,地方上普遍存在的一把手负责制,使得权力不仅高度集中而且很容易被私人化、家长化。由此产生两个后果:一是权力寻租风险激增,尤其容易发生在土地、资源等需要行政审批的领域;二是决策缺乏民主过程,因其不民主所以更难科学。

衡量官员清廉与否,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权力不对称,一旦“掌权者”在复杂的社会矛盾中道德信念发生变化和动摇,就会出现腐败现象。因此,需要构建立体化的预防监督制度,将权力置于组织、群众、法律、舆论的有效监督之下。

十八大以来,一只只“老虎”、“苍蝇”的落马,凸显中央加强制度反腐的决心。“八项规定”等制度得到坚决执行,大幅提高了“腐败成本”,有效刹住了公款吃喝等腐败问题。这充分说明,预防官员“台上反腐、台下贪腐”、“带病提拔”等问题,需要刚性制度及其刚性执行。“公开透明才是最好的反腐良药”。一些权力行使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应通过财产公示、住房联网、民主决策等方式为官员打造反腐“防火墙”,既增强官员“免疫力”,又增强制度“杀伤力”。

公众赋予的权力一旦异化为私人权杖,其随意使用几乎成为必然。我们不能将权力的规范使用,完全寄希望于官员的个人品质上,反腐工作的突破口应在于权力结构的改革优化。在梳理了百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的经历后,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得出结论:一两个高官出事,应该是个人素质出了问题;三五个高官出事,或许是思想教育出了问题;十来个高官出事,可能是选人用人出了问题;几十个高官出事,大约是监督体制出了问题;上百个高官出事,肯定是权力结构出了问题。这个分析,是今天反腐工作的警钟,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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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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