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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学经典引述看——

习近平论思想方法

王巍

2014年12月23日08:2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治理天下是难事大事,却必从小事做起。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可能就在如何落实好一个农民工的工资,解决好一个儿童的上学,帮助好一个青年的就业之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防止出现“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情况,以科学的思想方法保证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过的一些古典名言中,也包涵了深邃的思想方法,体现了古代治理者和思想家的辩证思维、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对于今天我们的治国理政有着积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辩证思维比较发达。正如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指出的那样: 当希腊人和印度人很早就仔细地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则一直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辩证法思想极其丰富,关于变易发展、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物极必反、整体联系、生化日新等问题,历代思想家都有相当精彩的论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辩证法思想凝结着中华民族的聪明睿智,是先哲留给我们的一笔珍贵的思想遗产。

习近平非常重视辩证思维,要求干部提高辩证思维能力。2012年12月,习近平在广东考察时指出:“改革也要辨证施治,既要养血润燥、化痰行血,又要固本培元、壮筋续骨,使各项改革发挥最大效能。”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又指出:“在推进改革中,要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坚持辩证法……”在之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稳’也好,‘改’也好,是辩证统一、互为条件的。一静一动,静要有定力,动要有秩序,关键是要把握好这两者之间的度。”这些重要论述,充分显示习近平对辩证思维的高度重视。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这是2014年4月1日,习近平在比利时布鲁日欧洲学院演讲时提出的。这句话出自《老子》,意思是,谋划大事难事,要从小处和容易处考虑。天下的难事,都是先从容易的地方做起;天下的大事,都是从细微的小事做起。《老子》充满了辩证的智慧。习近平引用的这个名句,将难与易,大与细(小)的辩证关系和相互转化阐释得淋漓尽致。治理天下是难事大事,却必从小事做起。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可能就在如何落实好一个农民工的工资,解决好一个儿童的上学,帮助好一个青年的就业之中。中国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我们需要有宏大的顶层设计,但绝不是好高骛远。脚踏实地,一件事一件事去办,一个难关一个难关去过,积少成多,积沙成塔,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方法。

2013年5月2日,习近平给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09级本科团支部全体同学回信中引用了北宋著名文学家欧阳修名句“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这句话出自欧阳修的《易或问》。原文句为:“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未有学其小而能至其大者也,知此然后知学《易》矣。”可以理解为,一个人有远大的理想,具体的人生目标是可以兼顾的。如果只考虑个人微小的利益,就没有办法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这句话充满了辩证思维的智慧。习近平指出“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反映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统一的。同时,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体现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在纵论国际国内大势、描绘改革发展蓝图时,习近平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有战略思维和战略眼光。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加强战略思维,增强战略定力,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其实,早在2003年任浙江省委书记时,习近平就在《浙江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要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要努力增强总揽全局的能力,放眼全局谋一域,把握形势谋大事,用战略思维去观察当今时代,洞悉当代中国。”

战略思维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思维方法,展示的是看问题的高度和深度。古人讲:“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当前各级领导干部有没有战略思维、具有什么样的战略思维,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能登多高、能走多远、将抵达何处。

2013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同青年代表座谈。他说,展望未来,我国青年一代必将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这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历史规律,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的青春责任。前面一句“长江后浪推前浪”出自宋代刘斧《青琐高议》:“我闻古人之诗曰:长江后浪推前浪,浮事新人换旧人。”

法律是对社会行为的基本约束,也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古代明君贤臣无不儒法并用、德法并施以开创盛世。习近平高度重视法律制度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习近平今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就曾引用韩非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也提及“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战国时,韩非子曾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条历经中外两千多年实践检验证明了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古代的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以法家学说为本,以法治国,使法制深入民心、融入国家的精神(“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耳熟能详的名言即源于此时秦国),为秦国强大打下基础,使其一跃成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

治理国家要将教化与法律相结合,这是中国古代儒家关于德教与刑政关系的主张。《尚书?康诰》中首次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思想。春秋时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荀子发展了儒家关于德政的思想,提出礼法并施的观点,在战国时即体现为“礼下庶人”、“刑上大夫”。

“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有备才能无患。习近平十分重视底线思维,他多次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

在2013年7月25日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又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工作”。在2013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要继续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统筹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

《礼记?中庸》有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个“预”就是有备无患、遇事不慌。这是古人对底线思维高度凝练的概括。在现实生活中,有备无患的关键在于“备”。比如,在一些特别敏感问题的处置上,只有做到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准备”,才能有惊无险、化险为夷。所谓“预”,就是预知、预见、预防、预备。所谓“立”,就是立住、站起、成功、胜利。

底线是不可逾越的警戒线,是事物质变的临界点。一旦突破底线,就会出无法接受的坏结果。底线思维注重对危机和风险等负面因素进行管控,而不是降低标准、无所作为。善于运用底线思维,防患于未然,才能赢得工作的主动权。古人讲“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结构性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如何管控风险、守住底线,是决定各项工作成败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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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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