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套
国家的基本义务,就是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由此可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的重视,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论述,阐述了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和方法,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法治中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和路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
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是依宪治国。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这一点。依法治国要依什么法来治国呢?要以宪法为核心,各种法律法规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来治国。这其中所有的法律的地位不是一样的,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我国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都是对宪法精神的具体化。因此,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这些论述明确了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和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遵守宪法、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具体来说,依宪治国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维护宪法权威与尊严是加强依宪治国的前提。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制定和修改的依据。如果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得不到维护,那么其他法律因为源于宪法,所以权威和尊严自然也得不到维护。宪法是其他法律制定和修改的依据,所以,任何法律都不得违反宪法,否则就无效,这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也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具体体现。
第二,加强宪法的实施。加强宪法的实施是依宪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的生命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所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实施,那么人民的权利就无法保证,依法治国也就流于空谈。因此,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
第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的基本要求,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说:“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在中央党校201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凝聚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力量。这是对领导干部的进一步要求,在宪法范围内活动这是底线,同时还需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建设法治中国的途径
建设法治中国的途径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他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把“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之一。
科学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防线,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四者缺一不可。
第一,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科学立法提出了具体要求:“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大会公报还对如何做好立法做了具体阐述。
第二,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要求,目前执法领域存在的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地方保护以及执法乱作为、执法不作为等情形,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同时也给腐败的滋长提供了可乘之机。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腐败无法藏身。”
第三,公正司法。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最大、最直接的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第四,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保障。要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一个遵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全社会加强普法教育,倡导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当然,领导干部要做守法的模范,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
建设法治中国的目的
建设法治中国的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目标。这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通过法治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依法保障公民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是法治价值的基本点,而人权的保障又必须以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国家的基本义务,就是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第二,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政治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总之,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并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了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价值和路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了总体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则直接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些都是在新时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起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的论述,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对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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