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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开朗:在实践中深化对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郭开朗

2014年12月18日14:4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作风建设问题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形象和生命。湖南坚持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凝心聚力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重大政治机遇,在实践中深化了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为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了重要启示。

必须坚持把领导示范作为重要导向,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浓厚风气

“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领导干部是党的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党性党风的示范者、引领者,能潜移默化地感染和带动党员干部树立起新风正气,也能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产生无形的约束。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成效显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活动,率先垂范,示范全党。湖南省委常委会以中央政治局为榜样,一开始就作出“五个带头”的承诺,率先提出并落实10条整改措施,改在实处、带动全省。一个好风气的形成,既取决于示范带动,也取决于强力推动。在活动中,省市县三级党员领导干部均建立活动联系点,通过办点示范、联点指导推动面上工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靠前指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省委采取会议座谈、个别约谈、媒体访谈等措施,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参加活动开展纪实评价,将开展活动与考察班子、识别干部结合起来,督促各地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活动紧紧抓在手上。

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启示我们,作风建设具有辐射效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抓住领导示范这个关键,引导领导干部时时当表率、处处作榜样。领导示范,首先体现在树新风以身作则上。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就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行动的感召力,产生“不令而行”的带动作用。领导示范,也体现在刹歪风敢于碰硬上。面对歪风邪气要勇于“亮剑”、坚决斗争,真正让群众看到敢于正视并解决问题的坚定决心。领导示范,还体现在抓作风守土尽责上。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业务与抓作风两手抓、两手硬,就能形成大抓作风、齐抓作风、常抓作风的鲜明导向、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必须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重要基础,增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作风源于内、形于外。作风问题本质上是个世界观问题,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作风。科学的世界观不可能自发产生,既靠组织的教育培养,又靠自身在实践中锤炼。

我们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活动始终,为党员干部自觉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观念打下了较为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认识误区和思想障碍,深入开展“做群众贴心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围绕深刻反思和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组织开展“五项教育、五项反思”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学习。利用红色资源、基层联系点、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民情体验教育和警示教育,宣传推介了一批“最美基层干部”和“最美县委大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利害,增强了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作风问题既是一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我们坚持教育与实践两手抓,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活动,建立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结对帮扶制度等10项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轻车简从下基层,深入灾区带领群众抗旱救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一些单位还组织党员干部以服务对象的身份到窗口单位、服务一线亲身体验、换位思考。党员干部思想受到触动,灵魂得到洗礼,收到了单纯理论学习所达不到的效果。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共产党人抵御各种不良风气侵蚀的精神家园。把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补精神之“钙”、筑思想之魂,是改进作风的前提和基石。必须紧跟时代发展和实践变化,深入把握新时期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和特点,始终把经常性学习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切实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持久力,有效解答党员干部思想疑虑和现实困惑,打牢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道德根基。必须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引导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加深对群众的了解,增进对群众的感情,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深深植根于思想中、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切实转化为好作风。

必须坚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重要武器,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作风问题的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需要禁邪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作风,是我们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不良风气侵蚀、纠正自身错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效方法,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一个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提高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各单位普遍开展谈心交心,绝大多数单位开展了两轮以上谈心谈话,对问题较多、思想有疙瘩的班子成员还进行了谈话提醒,既增进了思想共识,打消了思想顾虑,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顺利进行,又加强了经常性思想教育,促进了班子团结和日常监督管理。抓住专题民主生活会这个关键环节,各单位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个相互开展批评,绝大多数同志主动谈了个人房产、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得到发现和纠正。各单位通过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使领导班子认真反思和查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高、个人说了算、班子合力不强等问题,民主作风、集体领导意识、组织纪律观念普遍增强。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依靠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党内矛盾,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是始终保持作风上先进和纯洁的不竭动力。必须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促进民主集中制贯彻、建设良好党风的有效途径,既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导致的独断专行问题,又着力解决正确集中不够造成的软弱无力问题,从组织制度上预防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必须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促进党内生活严格规范、及时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生活真正成为解决党内矛盾和不良作风问题、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大平台、大熔炉。必须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促进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的有力手段,完善谈心交心做法,把公开批评和个别提醒结合起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前移监督关口,使作风上的不良苗头一露头就被消除在萌芽状态。

必须坚持把开门纠风作为重要方法,发挥广大群众监督、评判干部作风的主体作用

党员干部作风如何、改得怎么样,群众是最直接的感受者,也是最有力的监督者、最权威的评判者。

早在活动启动前,我们就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民意调查。活动一开始又组织开展“访基层群众,问干部作风”意见建议征集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找准了过去被忽视的、不以为然的或没有来得及解决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四风”突出问题,因而群众参与的热情普遍提高。坚持活动全过程都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特别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省内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集中报道专项整治的进展和成效,曝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例,变以前的内部通报为“公开见报”,既推动了突出问题整改,又引领了社会风气转变。举办电视问政活动,分批安排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州长走进电视直播间,与群众当面锣、对面鼓,就专项治理情况接受群众质询和社会监督,在全省上下产生强烈反响。各市州、县市区普遍开展电视问政、电话问政、广场问政活动,不少地方和单位借助各类新媒体,积极推广网络问政、微博问政等,扩大群众监督的范围和视野。坚持请群众检验和评判活动效果,每个环节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对活动成效开展群众评议和第三方民意调查,形成倒逼机制,有效解决部分党员干部改作风“动力不足”的问题。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党的作风建设要经受群众检验、赢得群众满意,就必须站在群众立场、遵循群众意愿,把群众期盼作为改进作风的根本依据,把群众监督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作风优劣的根本标尺,增强群众在评价干部作风方面的主导权、话语权。必须积极拓展群众参与作风建设的渠道,尤其要探索在互联网、自媒体时代动员整合群众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以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监督,有效传导改进作风的压力、激发党员干部自我完善的动力。

必须坚持把整治突出问题作为重要抓手,始终保持纠治不良作风的高压态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作风建设必须强化问题导向,直面不良作风问题而不断提出新的任务,又在不断解决作风突出问题中持续深化拓展。

中央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不散光、不走神,凸显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我们紧紧抓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氛围浓、力度大、上下联动的有利契机,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了34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批“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比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提拔干部、顶风违纪乱设机构、乱加编制、在各类社会组织违规兼职、长期违规借调工作人员、“吃空饷”等干部人事编制领域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全省共清理纠正分设党政正职2722个,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7294人,省直部门已有670名省委管理干部共辞去1045个社会组织兼职,打破了以往清理“越清越多”的怪圈。抓住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严格执行“限宴令”“月饼禁令”“贺年卡禁令”,开展暗访督查,强化正风肃纪,全省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4651起、处理5634人。在看似“不近人情”的从严要求下,一些久治不愈、易发频发、习以为常的不良作风得到大力扭转,防止党员干部在“温水煮蛙”中酿成大错。

实践表明,改作风,不对准焦距、抓住要害,就可能隔靴搔痒;不动真格、出“重拳”,就难以祛除病根;不经常抓、长期抓,就势必出现反弹。必须把讲认真作为抓作风的根本态度,把解决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又不放过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紧紧盯住不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以“钉钉子”精神下决心抓,始终保持纠风防风的高压态势,促使党员干部不敢、不能、不愿沾染各种不正之风。

必须坚持把建制度立规矩作为重要保障,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

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没有科学管用的制度约束,作风建设就可能时冷时热、抓抓停停,会收一时之功,但难成长久之效。

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我们就着眼防风堵漏,及时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省级层面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重点建立完善42项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比如,针对“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力”共存的问题,出台了《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配套制度等作出了细致规定;针对婚丧嫁娶容易造成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的问题,出台了被称为湖南史上最严“限宴令”的新规。这些制度规定,针对薄弱环节,从工作要求入手,本着“能具体就具体、能明确就明确”的原则,既为党员干部厘清行止界限,又便于组织和群众掌握监督标尺。为防止好的制度在执行中落空,我们不仅规定应该怎么办,还明确违反了规定怎么办,出台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以严格问责保障制度执行,防止“破窗效应”。由于立规在前、惩处在后,党员干部心有规则、行有规范,规矩意识、制度意识、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

实践表明,规之以法纪、固化于制度,为优良作风提供可靠保障、对不良作风形成刚性约束,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必须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从制度层面抓作风建设。要强化制度意识,针对薄弱环节和空白领域加强制度设计,着眼搞好衔接和配套完善制度安排,及时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进行制度修复,着力构建倡导优良作风、遏制不良作风的有效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力与权威性在于落实。要以铁的纪律强化执行,绝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让问责惩处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头顶,促使党员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

(《新湘评论》2014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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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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