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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

2014年12月16日16: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确定国家宪法日的重大决策,同时要求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过法定程序,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决心。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新中国宪法制度可以追溯到1949年《共同纲领》、“五四宪法”。其后发展,则有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重要修正。特别是现行宪法1982年颁布实施30多年来,基本囊括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最主要历程。纵观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一个特点分外鲜明,那就是,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

回顾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历史经验,可以得出一个有力的结论,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充分证明,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亿万人民幸福生活的实现;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让依宪治国从观念力量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动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情况的说明,以及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高度,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局,深刻论述了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对宪法确立的重要原则和宪法精神作了精辟阐述,提出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根本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准确把握。

深刻理解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其精神实质是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深刻理解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深刻理解宪法确立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力等各方权力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深刻理解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国家机关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深刻理解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通过宪法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又通过宪法确认、巩固执政党的宪法地位。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深化对宪法重要原则和基本精神的理解,必须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充分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深入领会我国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认识我国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入领会我国宪法与改革开放同相伴、共命运的相辅相成关系;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充分认识我国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深入领会“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分认识宪法同国家的未来方向和发展目标紧密相连,深入领会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重大意义和重大责任。

维护宪法,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利益的实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成都市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坚持依法治市、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按照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深入分析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成都的立法需求,依据法律规定的地方立法权限和基本范畴,推进体现成都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调整完善立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着力加强城乡建设发展、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环境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立管用的法,努力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符合上位法要求、符合成都实际,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以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监督工作重点,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重要主体的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推动治蓉兴蓉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引导和激励代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使命。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健全完善集体行权、民主议事、正确决策的程序规范,通过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实效,更好地代表人民意愿,切实保障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使人大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

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我们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坚持以宪法活动为根本准则,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为全面深化改革、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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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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