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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开创青海法治建设新局面

——写在《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之际

2014年12月04日14:21   来源:青海日报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部署依法治省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体现了中央精神,反映了青海实际,回应了群众关切,是我们必须肩负起的新的历史使命。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在于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法治作为主题,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升华。

从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今天已17年。17年间,中国在法治国家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但是,因为法律体系本身还存在漏洞和不协调之处,有些已制定的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了一些痼疾,再加上如今之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体国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强烈。

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需要对现有的利益结构进行调整。那么,如何调整才能让各方都能接受呢?用改革的手段做大做强蛋糕,用法治的手段保证民主、平等,显然是个好办法。

三中全会讲改革,解决动力问题;四中全会讲法治,解决保障问题,两者是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犹如两个轮子,必将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

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在青海的具体实践。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省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吹响了依法治省的号角,建设法治青海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省委明确提出,各级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法治作为治青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开辟“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征程。

全省上下积极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青海,着力分析和解决影响依法治省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法治领域的改革,谋划加强法治青海建设的思路和举措,推动依法治省不断迈出新步伐。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同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尤其是重点乡镇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实效显著。

我们看到,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地普遍制定了法治宣传整体推进措施,把普法渗透到各个层面,基本形成“定期法治宣传、集中法治宣传和重点对象法治宣传”三大宣传优势,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紧密联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我们看到,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法治工作推进越来越有力。今年全面推开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已初现成效。用数字说话,今年上半年,各级党委、政法委共登记涉法涉诉来信来访同比下降,各级政法机关登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上升。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受理的来信来访、申请监督案件也同比上升,这说明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少了,选择司法程序解决问题的多了,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格局正在形成。

我们看到,法治手段不断创新,公民权利行使越来越有序。全省大部分村庄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等制度;村干部行使权力要受到村民的监督;大多数村镇成立联防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我们看到,法治触角不断延伸,法律服务保障越来越有效。乡镇司法所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老百姓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部分行政村(社区)还聘请了法律顾问;村民调解委员会、民族团结理事会等组织发展迅速;“法律七进”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拓展范围,不但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提供了特色法律服务。

青海被中央确定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的6个试点省市之一,是试点地区中惟一的西部省份,改革方案的设计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的努力,使法治青海建设的成效“看得见”、“够得着”、“用得上”,但同时也要看到,与全省各项事业发展要求相比,与各族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明显差距。

综观多年来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上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以及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可以说大多都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省委直面问题,始终在进行着更深层次的思考:如何切实增强法治精神,强化法治之力,开启依法治省的新征程?如何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权力运行规范协调,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社会运转井然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法治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坚持围绕依法治国总目标做设计,紧密结合实际,体现青海特点,增强可操作性。《实施意见》是省委班子和全省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坚持好拓展好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青海科学发展,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全省长治久安。会议开启了依法治省新征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迈出了新的步伐。

法治,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文化,需要所有人坚持不懈地培育、弘扬、践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实现“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战略任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就是要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方立法科学完备、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正充分实现、社会成员普遍守法、监督体系严密有效、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各领域法治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奋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保障青海实现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建设路子。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促进全省各项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执政,既要依据宪法法律治青理政,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各族人民是依法治省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法治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相统一。法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对改革发挥着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必须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法治建设;必须以法治为保障,及时巩固改革成果,实现法治建设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特色相结合。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在确保宪法法律全面实施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依法治省,增强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不断开创法治青海建设新局面,就要把握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加强依法治省各环节工作。

完善地方立法,加强法制保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健全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推进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问责制;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规范法律服务活动。

不断开创法治青海建设新局面,就要围绕“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

推进经济领域法治建设。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完善地方性经济法规,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民主政治领域法治建设。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推进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加强文化地方立法,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依法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秩序。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法治建设。健全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严格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力度。

不断开创法治青海建设新局面,就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党领导依法治省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各方分工落实,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党委领导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执政。强化依法执政理念,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当前,我省与全国一样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时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省在全省工作大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以勇于担当的态度、抓铁有痕的作风、持之以恒的决心,全力把这件大事抓紧抓好,不断开创法治青海建设新局面。(莫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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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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