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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改一拆”工作作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夏宝龙

2014年11月28日09: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当前,“三改一拆”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要破解的难题更多,要啃的“骨头”更硬,要处理的利益关系更复杂,要经受的阻力会很大。这就需要我们以法治的思维和方法,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特别是要把“三改一拆”与法治浙江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保障“三改一拆”,以“三改一拆”促进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要把“三改一拆”作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使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抓手更实更具体,使“三改一拆”工作更有力更有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走在前列、争创示范。深化法治浙江建设,需要聚焦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更好地突出针对性。

一方面,推进“三改一拆”需要发挥法治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三改一拆”工作涉及利益调整,复杂性和工作难度都很大,需要敢于担当,严格依法办事,以法律为武器加以推进。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违法建筑,都必须依法拆除、坚决拆除,没有例外。

另一方面,“三改一拆”涉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个方面,可以为法治浙江建设提供理论和实践探索。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普法不够、立法不全的问题,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命题。

我们要抓住机遇,认真谋划,把“三改一拆”作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重大平台,把“三改一拆”纳入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框架中去谋划、摆布和推进,通过研究和解决“三改一拆”中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重要样本和参考,进而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把“三改一拆”作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试验田,进一步完善“三改一拆”的法律制度,严格依法办事

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不断推进“三改一拆”的重要经验,也是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法宝。我们在推进“三改一拆”的过程中,要更加重视“三改一拆”的法律适用、法律执行问题,积极开展实验和创新,及时完善相关法律,确保法律执行到位。

要编织起一张严密的“三改一拆”法律制度网。去年,省人大审议通过了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这是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的有益探索。国土、水利、司法等部门也依据法律法规,出台了“三改一拆”的配套政策措施,从而提高了“三改一拆”法治化水平。要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使立法更好地服务中心、解决实际问题。

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防违控违有效机制,全面实施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有效使用拆后土地,增强要素保障作用。要深入开展“无违建县”创建活动,做好政策配套和措施落实,依法行政、源头治理、为民惠民,形成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要理直气壮、挺直腰杆。违法建筑不管是哪种表现形式,但违法的本质是一样的。我们拆除违法建筑是执法,是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要树立邪不压正的意识,堂堂正正、理直气壮去执法。现在也有一些地方个别干部在执行“三改一拆”任务时,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把责任推给上面,自己做老好人,变成了执法者怕违法者。因此,必须把违法和执法的关系搞明白,深刻认识“三改一拆”不是上级拍脑门要求拆,而是法律要求拆、公平正义要求拆。

要严格执法,做到没有法外之地、漏网之鱼,该拆就拆,该改就改,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只要我们依法办事,讲究方法,违法者就没有办法。我们要继续加大依法拆违工作力度,做到精准发力,依法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依法推进“三沿”(沿河、沿山、沿路)区域、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违法广告牌、非法集体用地等整治,持续推进“三改一拆”工作。

要把“三改一拆”作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试金石,试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试出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水平

“三改一拆”是战场,也是考场;“三改一拆”出经验,更出人才。我们要把“三改一拆”这个考场、赛场用好,推动干部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治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

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更好地掌握“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在拆违过程中要重视采取法律手段,把道理说清、政策讲明,该走的程序要到位,让老百姓心服口服。要“一碗水端平”,不能选择性执法,不能有利于自己的就办、不利于自己的就不执行。

此外,“三改一拆”也能试出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好还是坏,工作能力是强还是弱,考虑自己的利益是多还是少,干事创业的决心是大还是小。我们要通过“三改一拆”,提振干部的精气神,改进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的战斗力。

特别是要让广大干部在“三改一拆”中很好地掌握“工作十法”,更加讲究方式方法。对“无违建县”的创建工作,要把握规律和节奏,条件不成熟时没有必要在时间表上硬性地层层搞提前。对违法违章建筑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使群众真正理解、真心接受、真心拥护。

要把“三改一拆”作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活教材,切实增强理论研究、普法宣传、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治的生命,不在书本里,而在实践中。“三改一拆”的各项工作,都可以成为法治研究的重要课题;“三改一拆”的每一天都是普法日,“三改一拆”的每一次行动,都能够成为对干部群众开展的活生生的普法教育;“三改一拆”取得的每一项成果,都可以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我们要加强“三改一拆”的法治研究,注重从实践中提炼经验,推进理论研究,把“三改一拆”的法理问题搞透搞明白,把“三改一拆”涉及的难点难题搞透搞明白,把“三改一拆”的法律适用问题搞透搞明白。

要围绕“三改一拆”开展普法宣传,编印“三改一拆”法律政策宣传册,利用好《“三改一拆”法律知识100问》读本,组织普法力量下基层、下农村、进农户,消除群众法不责众、信访不信法等错误思想,做到“三改一拆”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到哪里,真正来一场错误思想、陈旧观念和潜规则的“三改一拆”。

要强化通过法治推进“三改一拆”的舆论引导。要重视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不能让各种错误思想言论混淆视听。特别是要发挥好“治水拆违大查访”和《今日聚焦》栏目的作用,既要曝光违法违章的反面典型,更要宣传依法拆违、支持拆违的正面典型,让违建必拆、违法必究的思想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让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摘自夏宝龙同志8月18日在全省“三改一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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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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