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广安市唐万明、万永发、万胜章、杜海廷、冯金山、谭书友、王贤益、杨琴英、王丽清、陈礼凤、万飞、冯翔等12位同志被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据了解,唐万明等12位同志主要是上个世纪20年代跟随中国共产党参加游击战中死亡或失踪的同志。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发〔1980〕152号)及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号)精神,不久前,广安市相关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正式提出《关于批准唐万明等17人为革命烈士的请示》。
省政府近日批复: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一)、(四)项规定,省政府同意追认唐万明、万永发、万胜章、杜海廷、冯金山、谭书友、王贤益、杨琴英、王丽清、陈礼凤为革命烈士。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省政府同意追认万飞、冯翔为革命烈士。(记者 胡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