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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超: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努力提升首都政法工作水平

2014年11月20日14:09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升首都政法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措施、新要求,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特殊而重大的责任,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级党委政法委必须要做好表率,各级政法部门必须要走在前列。特别是作为首都政法机关,要坚持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肩负起重要担当。

一、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首都政法工作正确方向。

四中全会《决定》和总书记所作的说明,是对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动员和部署,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清晰地阐明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也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都政法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学深、学透,切实做到领会精髓、把握方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转化为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坚持面向广大干警,切实抓好学习培训,集中开展宣讲活动,确保《决定》每一项要求、每一项举措入脑、入心,确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名政法干警。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平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宣讲、教育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确保取得良好的学习和宣传效果。要着力围绕法治建设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围绕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通过深入系统学习,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四中全会《决定》作为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的姊妹篇,为我们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领域的新蓝图。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决定》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着眼于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了许多重大改革举措。司法改革是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我们要正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努力在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在中央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政法机关在推进涉法涉诉、劳教制度、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阶段成效。近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挂牌成立。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机构设置、人员分类、审判组织、审判权运行机制等各个方面,全面体现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标志着北京市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下步全面深化各项司法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根据中央部署,北京政法机关正在加紧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努力创造具有北京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北京市作为“四项改革”的第三批试点省市,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正在广泛深入调研,抓紧研究方案,确保按中央要求如期推开。

三、坚持法治引领保障,全力维护首都稳定。

维护首都稳定是首都政法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容不得丝毫懈怠。面对首都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解决问题,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着力研究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在法律框架内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惩治各类犯罪、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水平。对进入法律渠道的社会矛盾要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正处理,让当事人感受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对为实现个人目的甚至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后仍滋事闹事的,要依法处理,让当事人切实认识到违法必然付出代价。让群众通过身边现实的案例,感受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不断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打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门法治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四中全会对高素质法治队伍的建设、法治人才的招录培养、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的考核以及基层组织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应发挥的作用等都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标准和要求。我们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首都政法队伍。要坚持政治建警,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树立崇高职业信仰,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确保政法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坚持素质强警,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与职业保障制度。推进教育培训改革,完善培训制度体系、基础保障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要坚持从严治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铁规铁纪”,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推进作风建设,完善群众路线经常性教育机制,以与群众密切接触的一线执法岗位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促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作者系北京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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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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