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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马中平主持

2014年11月08日14:44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本报昨日刊发的《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一文,因技术故障稿件内容刊发不完整,今日重新刊发。

——编者

11月6日下午,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政协主席马中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强应邀出席。

本次会议是省政协为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加开的一次常委会。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省政协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举措。安东在会上就四中全会《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决定》的主要特点以及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应把握的重点问题等三个方面作了宣讲。

马中平在讲话中指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马中平说,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核心是要抓住一条红线和一条主线,一条红线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条主线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之中,自觉把法治理念和思维贯穿到认真履行政协职能的过程之中,自觉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三个陕西”建设的目标之中。

马中平强调,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也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履职重点,充分发挥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当前工作,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献计出力。

会议追认了撤销石建文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省政协副主席郑小明、刘新文、李晓东、李冬玉、周卫健、冯月菊和秘书长姚增战出席会议。(记者 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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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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