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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境外在逃经济犯12月1日前投案或免处罚

2014年11月06日08:19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境外在逃经济犯12月1日前投案或免处罚

11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在“猎狐行动”中共抓获3名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协助海南公安机关成功劝返1名潜逃美国逃犯,协助浙江公安机关成功抓获1名公安部B级逃犯,境外追逃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战果。

同时,省公安厅还向社会公布了国家下发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表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如在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等部门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它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回国到案的以及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

此外,《通告》中还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将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帮助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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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境外逃犯潜逃14年后落网

在抓获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朝阳建平县外贸集团老总付某、辽宁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之后,近日,又一名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抓获。

李某某,沈阳市沈河区人。在2000年5月至8月担任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调销售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假冒大连大商集团等单位的名义骗取公司许可,将价值400余万元的空调倒卖后,携款潜逃至俄罗斯。

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于2000年10月8日以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2001年1月11日,公安部将其列为B级逃犯。今年10月12日,省公安厅在获取其可能已潜回国内并隐匿在内蒙古自治区这一重要线索后,立即实施抓捕。

专案组历经一个星期的连续奋战,在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于10月22日,在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将李某某抓获。(记者 赵建明 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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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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