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科学立法作为前提、严格执法作为关键、公正司法作为最后防线、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努力开创“法治汶上”建设新局面。
牢记历史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县委将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按照“有权就有责、滥权应担责、侵权要问责”的要求,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树立法治思维,科学民主决策。县委将继续坚持“三不决策”制度,即对县委常委会的重大决策,坚持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可行性研究和咨询论证的不决策。进一步修订完善《汶上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健全政府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通过跟踪调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和相关方及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快反应、快处理。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的,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时间作出的,都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和执法权限。加大执法权限公开力度,对各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责任,编制流程图、制作文字说明,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明确具体的执法标准,减少执法人员的裁量度,防止执法的随意性。
(吕光社 江峰 整理 作者系山东省汶上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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