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在讲话中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负有重要责任,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
大家一致认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布局,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六个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天津实际,对全市落实好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天津的实践之中。
肖怀远在讲话中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主动适应我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社会各方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制度做法,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支持、促进、推动“一府两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记者 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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