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了住建部组织编制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调查导则》,要求各地市开展调查工作,并尽快建立或更新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数据库。
《导则》中规定,城市综合交通调查包括居民出行调查、城市道路交通调查、出入境交通调查、公交调查、商用车辆调查、交通生成源调查、停车调查、流动人口出行调查等内容。同时,明确了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调查方案设计、调查组织实施、调查数据处理及调查成果等事项。
按照要求,市区人口50万(含)以上的城市要抓紧建立或更新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数据库,市区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此项工作。调查数据库中达到抽样率要求的最新交通调查数据应滚动更新至5年之内。综合交通调查数据库作为政府信息资源的一部分,要注重与其他数据平台的共享与融合,并依法向社会开放。 (通讯员 赵芳 记者 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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