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贫困宣战,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职责所在。将每年的10月17日确定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对于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弘扬扶贫济困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支持扶贫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必将推动扶贫开发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绝不能让贫困代代相传。扶贫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十二五”以来,陕西省投入财政资金183.14亿元,实施了一批重大扶贫项目,使265万人告别贫困。特别是创造性地开展了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三年多来已搬迁28.55万户111万人,从根本上改善了生存状况。但是,目前全省仍有贫困人口575万,扶贫攻坚任务还很艰巨。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两个百年”目标、“三个陕西”建设的新要求,我们将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片区攻坚、移民搬迁三大战略,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扶贫开发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义务,必须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扶贫开发工作格局。一要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利用市场效应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二要健全收入分配机制,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扶贫开发。三要完善帮扶工作机制,使社会力量更加便捷地参与扶贫。
扶贫济困,重在行动。全省上下要以设立“扶贫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让贫困群众时时处处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切切实实享受到改革发展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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