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志锋
据新京报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这“千万级村官”大多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12起案件中,与土地、拆迁相关的有7起,其他案件则涉及安置房、贪污集体资金、国家农资补贴等领域腐败。(8月7日《新京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周边农村的发展日新月异,经常有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建设安置房等重大事项。谁都知道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由于监管程序无法实现一步到位,这自然会刺激“村官”们进行权力寻租,想方设法把眼中的“肥肉”吃到嘴里。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这看似开玩笑的话却一点不假。“村官”官不大,手中权力却不小,“寻租”机会也挺多。有分析称,村干部手中掌管大量集体土地等资源,事实上行使着巨大的管理权力。同时,在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国家强农惠农资金发放、低保对象的确定、水电费的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违规违纪行为。一旦失去有效监管,“小苍蝇”也会干出让人震惊的巨贪“壮举”。
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有“适者生存”这一条,只要给“小苍蝇”适当的外部环境,那他们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下会慢慢地进化成满嘴锋利锯齿的“巨鳄”。这是我们不愿看到也不忍发生的事情,但往往现实会狠狠地抽来几记耳光。去年7月底,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案,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而从2012年底被爆料的“20亿村官”周伟思案一直受到广泛关注,身为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主任的周伟思涉嫌在当地旧城改造项目中和他人共同收受5600万的巨额贿赂。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要抓住“苍蝇”还未进化为“巨鳄”的关键时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之扼杀在摇篮中。一方面要抓制度建设,编织好制度“笼子”,不能让村官成了“三不管”的真空地带。另一方面要依靠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农村基层腐败,不可能完全避开群众视线,只要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就一定会编织起严密的网,让“苍蝇”无处可逃。同时,还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既能对党员干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能让广大群众看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决心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