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各类资金使用管理等行政权力最容易失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
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覆盖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所有关键环节,形成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
既是贯彻省委“两个意见”的重大措施,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更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大制度规范
10月10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各类资金使用管理等十个重点领域深化建章立制的制度规定。
十项制度规定瞄准的是政府权力最容易失控、最容易发生腐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十项制度规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比如,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主要针对有的地方存在违规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个别领导干预和插手土地出让等突出问题;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主要针对少数地方为特定企业或个人量身定制矿业权,违规出让矿业权,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参与矿山经营或入股等突出问题。十项制度规定覆盖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所有关键环节,形成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比如,项目招投标的规定对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投标信息公开、项目分包管理、开标和评标现场监督、评标专家管理等招投标活动全程所有环节进行了再梳理和制度完善,防止出现影响制度封闭运行的“暗门”和“天窗”。十项制度规定提出的措施具体务实,可操作。比如,就严格土地出让方案审批明确,土地出让方案审批必须采取集体会审方式,以会议方式集体决策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会议指出,抓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讲需要建一个能关住“老虎”防住“苍蝇”的制度笼子,形成能对行政权力行使起到监督制约作用的制度规范和长效机制。十项制度规定既是省政府党组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的重大措施,也是政府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更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大制度规范。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制度规定的解读和宣传,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监督执行;加强制度规定实施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记者 胡彦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