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进
司法行政制度是为国家司法活动和法制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来谋划,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来部署,这是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成都市司法行政改革扎实有力推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王东明书记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成都市司法系统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深化改革意识牢固树立。立足成都实际,确立了改革公证体制、建立法律服务政府补贴制度、创新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执业档案管理制度等重点改革项目,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破性进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纵深发展。
(二)重点改革任务初见成效。一是普惠型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现已完成了1个规范化县级法律服务大厅和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选点及方案设计工作,建成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3311个,构建起快速便捷的法律服务体系。二是社区矫正创新工作领先发展。目前,全市5个区(市)县建立了社区矫正中心,开发运用特殊人群心理测试系统和风险评估系统,充分发挥“两主体一小组”作用,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5043人,无一人脱管漏管。近日,国务院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组专程到成都调研,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对成都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尽快将“成都实践”上升到“国家标准”。三是法律服务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推动出台了《成都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推进以律师业为主的法律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稳妥推进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加快建立律师诚信执业记录制度,开展公证质量“零容忍”专项活动,法律服务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三)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按照成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市司法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专职从事改革工作,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处室、时间节点,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处室常态化管理、责任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推进改革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中一些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深化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
(一)站位不高,日常性工作与改革工作相混淆。改革的重点是破难题、建机制、管长远。但从目前来看,部分改革工作依然局限在日常业务工作创新上,从全市角度深化改革的视野和点位缺乏,尚缺乏一些夯实基础、扭转现状、牵动全局的举措。
(二)封闭式推进,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不强。封闭搞改革,难逃画地为牢的怪圈,难有实质性的突破。目前,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市还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两项工作结合得还不够紧密、资源整合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借助改革办和依法治市办力量,推动破解司法行政难题的思考不足,抓一点、带全局的“金点子”不多。整合资源、发挥优势、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树立。
(三)实质性突破不多,体制性问题没有破解。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核心在于打破基层力量薄弱这一“头重脚轻”的旧现状,为新一轮发展奠定基础。但目前来看,深入思考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为基层干部提神鼓劲的办法还不多。特别是社区矫正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难题,依然没有找到破解的方法。
(四)对接协调不够,深入推进改革的力量需加强。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摸清上情、把握下情,协调多方力量,才能做到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但目前来看,还存在与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负责改革工作的部门联系不够紧密,谋划重点改革工作、督促改革任务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努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新局面
针对成都市司法行政改革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成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科学谋划、深入推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普惠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争当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者。
(一)将创新社区矫正作为当前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孟建柱书记和刘玉顺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成都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化发展。一是加强跟踪研究。加强对全国各地,特别是副省级城市推进社区矫正改革的跟踪对接,将各地成功的经验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动力。二是加快机构建设。在对全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经费保障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完善相关具体标准,为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基础,力争实现较大突破。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不断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以创新试点经验为引导,推广“轻刑快处”等创新举措,加快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二)将建设普惠型法律服务体系与促进全民学法用法统筹推进。西部法律服务中心是省委对成都市的要求,不单涉及公共法律服务,更涵盖政府法律服务、司法法律服务、市场化法律服务、公益性法律服务等方面,需要从全市的层面进行统一推进。一是助推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大与依法治市办联系,成立建设西部法律服务中心联合调研组,统筹推进普惠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建设西部法律服务中心的具体措施。二是实现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新增730个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集法律咨询、服务预约、援助受理、监督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网上法律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国内首款法律服务手机软件“法律服务一点通”,让更多群众得到便捷法律服务。三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补贴制度,联合公、检、法部门制定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通晓藏语、彝语、蒙语、维语等语言和文字的志愿律师队伍,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三)将加强律师执业保障与职业道德建设作为重要环节。近期,司法部对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律师践行职业道德的监督管理机制、律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考核奖励机制、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扶持保障政策等提出要求,成都市司法局将提前开展调研论证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着力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推动出台《成都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保障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律师依法行使辩护、代理权,完善律师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二是着力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惩戒规章和行业规范,完善司法行政监督与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两结合”管理机制,建立律师诚信执业记录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建设,引导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三是开展专项主题教育活动。以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召开为契机,持续开展“建功首位城市,服务改革创新”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律师自觉争当首位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积聚行业正能量,宣传优秀律师典型,不断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四)大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平安成都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力争10月底前,全面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选强配齐工作人员,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完善调解联动衔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审前调解机制,完善跨区域和行政接边区域人民调解联动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三是开展重大矛盾纠纷专项化解行动。围绕成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打造满足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三严三实”等要求和新初书记“五个方面下功夫”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正风肃纪工作等部署,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为主动服务成都市委“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在全系统深入组织开展报告会、宣讲会、研讨会、交流会等,着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和保障成都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重点工作推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促进处级干部自带课题学习、围绕问题学习、着眼工作学习,选派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市级部门和基层单位挂职学习,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能力大提升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系统促改革、谋发展、保稳定的能力。三是加强对区(市)县司法局和法律服务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系统和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始终以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成都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都《先锋》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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